青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及补贴标准

2022-10-09 11:25:08华夏高考网

现在我国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在城市。这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年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已经上了年纪了,如今他们要面对的是自己日后养老的问题。所以国家出台了独生子女补贴的相关政策,本文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青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和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家庭发展处工作人员答复,他们也看到了这样的消息,经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了解,国家并没有出台过这样的新政策,这则消息应为谣言。按照相关政策,目前青海省只为农牧区部分父母达到55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每年发放1160元的奖励扶助金(国家标准为960元)。其他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均按照《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及截止年龄是多少?

按照《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家庭,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

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哪里领取?

按照《条例》规定:夫妻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50%(男方上半年,女方下半年);夫妻一方为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另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其他人员或者农牧民的,由工作人员、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支付,企业支付的费用列入成本。

夫妻双方均为无业人员的应如何申领独生子女保健费?

《条例》规定夫妻均为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其他人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据昆仑路东社区工作人员介绍,需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本到夫妻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填写申请表,逐级上报审批后,由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各承担50%(男方上半年,女方下半年)。

单位不按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应如何解决?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计生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职职工单位不按《条例》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可以找单位计生专干询问原因,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逐级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卫计局或者向市卫计委反映,由工作人员找单位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