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衡水新农合报销范文比例是多少

2021-07-07 02:32:59华夏高考网

日前,衡水市卫生计生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提出,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50元。

据介绍,今年衡水市人均筹集标准49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110元,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380元),按照国家逐步提高个人筹资水平、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差距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50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据了解,今年1?10月,全市共有446.55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了新农合补偿,较同期增加63.46万人次(增长比例为16.56%),参合农民住院治疗平均每次补偿费用达到了3580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什么是新农合大病保险?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指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在参合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这里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上病种的概念”,它不受病种的限制。

新农合大病保险与重大疾病救治的区别在哪儿?

重大疾病救治是为参合患者在新农合补偿政策内,针对特定重大疾病建立的补偿机制,其是以病种作为切入点的;而大病保险是以参合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作为报销标准。我省目前确定的重大疾病有22种,对于这22种重大疾病,参合患者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重大疾病患者获得新农合补偿后,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大病保险仍予补偿。

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有哪些?

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当年参合人员,错过缴费时限出生的计划内分娩新生儿,随参合母亲或父亲自动获取参合资格,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是因患大病或多次住院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按政策报销后,实行累计住院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达到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给予补偿,不受病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