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制度

2021-06-10 07:29:54华夏高考网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味着:民众就医报销将不分城里和农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制度,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哪些人可以参加2017年重庆市居民医保?

①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园机构在院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②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③2017年出生并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

参加重庆市2017年居民医保什么时候缴费?

城乡居民

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

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新生儿

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2017年重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

9月-2017年6月参保缴费

一档:140元/人/年

二档:350元/人/年

2017年7月-9月底参保缴费

一档:140元/人/年+原由财政补助部分

二档:350元/人/年+原由财政补助部分

大学生

一档:110元/人/学年

二档:280元/人/学年

新生儿

2017年1月-6月底参保缴费:

一档:140元/人/年

二档:350元/人/年

2017年7月-12月底或2017年10月-12月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

一档:140元/人/年+原由财政补助部分

二档:350元/人/年+原由财政补助部分

如何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

①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参保缴费。

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可按当地政府要求,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

③举家在市内跨区县(自治县)异地居住,可委托他人在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参保缴费,也可在居住地区县(自治县)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大学生

就读学校参保缴费

新生儿独立参保

监护人在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缴费

参保缴费后何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

9月-12月底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2017年1月、2月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需等待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大学生

在秋季开学之日起60天内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时间为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新生儿

独立参保缴费:从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2017年12月31日。

从其出生之日起超过90日参保缴费的,需要从缴清费用之日起等待90日之后享受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未独立参保缴费:从出生之日起跟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新生儿独立参保城乡居民

2017年普通门诊定额包干:80元/人/年

定额包干资金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在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并且报销比例100%。

只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当年未使用的余额才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2017年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未签约60元/人/年,已签约100元/人/年。

PS:签约是指个人选定基层医疗机构签约,作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一级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大学生

9月?2017年8月普通门诊定额标准:100元/人/学年

由其学校所属的内部医疗机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报销限额等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