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病补贴新政策,云南新农哦大病报销比例规定

2021-12-07 03:28:40华夏高考网

“千好万好,不如新农合医疗好。”这是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民李家寿给县人民医院的感谢信上的话语。他妻子因病住院医疗费较高,出院结算时,由于是新农合参合人员,可报销80%的费用。在云南省玉溪市,众多像李家寿一样的农民都切身感受到了当地完善新农合的新政策带来的实惠。

今年起,玉溪市在国家和云南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每年投入2.7亿元财政资金,增加各县区补助,使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此前的140元提高到290元以上,大幅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补偿比例,并采取大病再次补助、老年慢性病定额补偿等措施,着力破解农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返贫等问题。

玉溪市总人口约215万,其中农业人口超过176万。玉溪市委书记孔祥庚说,以前,占玉溪人口近90%的农民只享有10%的优质医疗服务资源,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2010年底,玉溪市出台《关于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系列新农合新政。在新平县、红塔区试点开展3个月,积累经验、收到成效后,全市各县区已于4月1日起全面实施。玉溪市卫生局局长杨义介绍,新政主要突出3个方面的特色:基本医疗高补偿、大病救助全覆盖、老年慢病有保障。

杨义说,今年起,玉溪市县两级财政大幅增加参合农民保障资金,其中市级财政对参合农民人均增加新农合资金100元,农民按国家政策增加10元自筹资金,县区财政依据地方财力增加资金,保证每人每年不低于290元的水平,红塔区、新平县目前已达到每人每年310元。

保障资金的增加为大幅提高参合农民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提供了基础。目前,玉溪的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95%以上,县级医院报销比例达75%以上,省、市医院报销比例在55%以上,实现了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费用的高比例报销;住院报销年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6万元;门诊年补偿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

在完善大病救助全覆盖方面,由政府出资,建立参合农民大病救助制度。今年,对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给予50%的报销补助,大病二次补助的年封顶线为6万元/人,解决农民在大病治疗后返贫的状况。

提起大病救助二次补助,新平县戛洒镇大田?都组村民王凤珍心怀感激。她因骨折住院40多天,医疗费总计20100多元,在按照规定减免补偿后,医院依据大病二次补助的新规,又为其减免近1800元,最后她仅支付2500多元。王凤珍说,自己看病的花费,由政府承担了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