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异地结算报销比例规定政策

2021-12-16 07:14:58华夏高考网

今年1月1日起,吉林省正式启动了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垫付医药费、往返报销跑腿等问题。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我省首批异地就医患者已经受益。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②就医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印发的《居住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可选择4所(三级、二级、一级和专科各一所)不同等级医院作为就医地定点医院。

就医前>>

先到参保地登记后到就医地办异地就医结算卡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目前,全省共确定了185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试运行开通了60家。

符合4个条件的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居民,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理条件:1、因工作需要长期跨统筹地区工作的;2、退休在异地已长期居住的;3、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4、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就医前,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到指定的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就医后>>

凭卡结算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例如:A地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到B地居住。首先到A地(参保地)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登记,然后经办人凭业务登记单到B地(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在其选定的B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凭卡结算,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报销。

在省肿瘤医院病房,记者采访了首批办理并使用异地就医卡的患者。家住吉林市的患者程淑云,由吉林市中医院转入吉林省肿瘤医院继续治疗。患者的丈夫于忠南说:“之前治疗,都是我们先垫付钱,再到相关部门去报销,一个部门一个部门跑,我们老两口年龄大了,也办不明白。”

于忠南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到长春治病,才知道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他在帮妻子办理转诊手续时,也办了省内医地医保即时结算卡,手续办理非常顺利,也非常快。“有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可省事多了,既不用我们带大量现金垫付,也不用出院奔跑报销,这回在医院就能结算,只需花自己承担的部分就可以了。”

突发急诊>>

可先住院、后补办相关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是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怎么办呢?对此,省肿瘤医院医保科主任李玉权介绍:“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医院有一套突发急诊的处理流程。患者可以先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下步计划>>

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据了解,,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适时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

为您释疑>>

什么情况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答: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工作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已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的,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

(2)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参保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