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公布 “延税养老”将在内启动

2021-08-15 12:35:27华夏高考网

  新“国十条”公布 “延税养老”将在内启动

  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业内俗称新“国十条”,与2006版“国十条” 相比,这一次的国十条起草更多是站在国家角度,而不仅仅是站在行业角度。

“延税养老”将在内启动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明确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意味着我国酝酿已久的“延税养老”将正式实现。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有三大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鼓励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我国老龄化社会高峰到来之际的养老支出。

  1月1日个税递延型税收优惠已经覆盖到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部分,新“国十条”又将税收优惠政策延伸至商业养老保险部分,对于准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将是直接利好。

  据悉,上海、深圳等城市已向财政部、保监会提交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预计内启动试点。

买商业保险将可延迟纳税了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缴纳保险金的做法,能降低投保人当期缴税负担。

  “就相当于从现在开始免除个税,然后退休之后再少征一点,等于把税收往后递延。一旦递延政策下来,我们在买商业保险时首先就考虑到它可以为我们节省个人支出,个税少缴了,大家购买的积极性就会比较高。”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解释说。

  纳税递延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这一模式强调投保人在养老保险缴费和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至养老金实际领取环节,降低投保人当期税务负担。目前,美国“401K计划”(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就采取了类似的做法。

  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说,该政策是利用税收政策的杠杆效应调动企业和个人参保积极性,也就是“延税养老”。

  另外,根据意见,普通百姓购买养老保险的选择将更多,比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同时还将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

月入五千延税型养老20年少缴3600元个税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月收入超过3500元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超过1500元须按照3%所得税率缴纳。因此月收入5000元的个人每月需缴纳45元个人所得税,全年需缴纳个税540元。如果每月拿出500元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则每个月少缴纳15元个税,全年则少缴纳180元。如按照投资20年计算,则20年间少缴纳3600元个税。

  “这3600元个税并不是免缴,而是在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后补缴,具体缴纳方式还要等细则出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优惠主要体现在“资金的时间成本”。

  既然这款养老保险能减税,是不是买得越多越好呢?吕静表示,当前“延税养老”细则未出台,按照国际惯例,会根据不同的收入制定相应的缴纳标准,不会一概而论,不然就造成了不公。“当然,未来补缴税费时,也会根据领取的金额制定阶梯型的费率。基本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归档,在免税额度内缴纳比较划算。比如我缴了700元的该养老保险后,刚好满足3500元的免税条件,那么700元就是比较合适的额度”。

  董登新表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是鼓励储蓄型养老,实现在基本养老、企业养老之外的多元化养老,通过税收政策调动个人参保积极性,同时对扩大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份额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保险人士看来,当前年轻人短期消费行为较强,缺乏长期储蓄养老的意识,“延税养老”可以让年轻人把钱递延到未来,用作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