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新政策及提前退休最新消息

2022-09-11 11:12:27华夏高考网

7月22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据悉,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四川,全省将有88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定额部分每月增加47元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今年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以个体身份参保并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

同时,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继续坚持“并轨”的方向,调整办法与2018年基本相同。

不过,对比上一年,今年在定额调整上人均增加了2元,达到47元,“加大普惠力度,体现社会公平。”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力度,在去年基础上,每个年龄段均提高了5元。

值得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前退休人员的挂钩调整,继续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但挂钩比例高于其他人员1.5个百分点。其余人员继续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增加部分即将发放到位

从整体上看,今年四川省确定的养老金调整增幅,与国家确定的增幅基本一致。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就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而言,主要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以及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今年,国家在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背景下,继续确定按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

对此,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是在反复测算基础上,经过严格程序审定形成。

7月22日下午,省人社厅召开 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解读政策,全面部署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求各市(州)抓紧开展数据核实、系统调试、资金安排、对接发放机构,确保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