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账户系统托管符合《指导意见》规定

2021-04-06 08:11:45华夏高考网

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网信办等十部委共同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从2013年开始,第三方支付公司汇付天下为P2P平台提供的“账户系统+支付服务+银行资金监管”账户系统托管模式,以汇付天下在账户体系设计和运营上的丰富经验,为每一个P2P平台单独设计一套账户系统。

汇付天下方面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P2P平台的账户系统下资金的支付结算全部纳入汇付客户备付金管理体系。投资人资金从其银行账户划入虚拟账户后,资金即纳入汇付客户备付金管理体系,接受汇付的监管银行和监管机构监督。

一直以来,汇付天下的上述P2P账户系统托管模式完全符合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资金监管的要求,既满足了P2P平台为其客户提供各类基于投融资交易的支付服务需求,又确保了交易资金全程由银行监管,使得平台无法触碰资金。这一模式完全符合此次十部委意见中关于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规定,帮助P2P平台回归中介本质,更好地服务投资人和融资人。

汇付天下表示,《指导意见》为汇付天下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水电煤”基础服务提供了监管政策依据,既有的“账户系统+支付服务+银行资金监管”P2P账户系统托管模式仍可继续合规运行。

有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的措辞是“存管”,并非“托管”。托管与存管最根本的区别表现在,托管需要银行对资金账户进行监控,并定期出具报告,以证实资金用途是专项用于保障投资者投资本息,并定期向大众公开余额;而存管仅仅是开一个定期存款账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