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国家规定 带薪休假是否能落实

2021-05-08 04:49:14华夏高考网

近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从政策执行的角度讲,“2.5天小短假”的提出,让带薪休假又往前走了一步,有诚意有想象力,也体现了很好的政策导向。然而,彻底让普通劳动者走出“休不休”的纠结,放假形式需要怎样改进?还有哪些方式值得探索?不妨听听微友们的建议??编者

把休假列入用工成本

朋友是一名基层公务员,某次和她聊起带薪休假的问题,她叹了口气说“太难”。因为她所在单位的在岗人员,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她负责的窗口业务,只有她和同事两个人,还分别负责不同的业务流程。她若是休假,另一个人就压力山大,得忙成陀螺了。

对她而言,带薪休假是件“没那么简单”的事。这也是很多基层公务员都面临的尴尬和无奈。其实,各行各业都面临同样的问题。说到底,人手不够,就是因为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没有预先把带薪休假的需要作为用工成本算进去。如此一来,本该由单位考虑的人员休替问题,就变成了职工个人“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思想包袱。一年几天的轻松写意,和其余300多天上司的眼色,如此不对称的选择,只会让带薪休假近在眼前,又难以企及。

在法律规定出台多年后,正当的休假依然成为困扰,无疑需要更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而国家鼓励“2.5天小短假”,真的是一个务实的进步,让普通职工看到了希望。

化整为零以减少冲击

上班族无疑都有带薪休假的需求,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比如亲戚来了,需要接待;孩子暑假了,想好好陪一下;朋友婚礼,结婚地点在外地……可如果休假就得扣薪水,对工薪族来说,似乎有点不划算。国家虽然支持带薪休假,但工薪族不可能不考虑老板的想法,至少要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冲击。

窃以为,“化整为零”的休假方式,或许更能让双方接受。以我们单位为例,员工因私请假,按规定要被扣除相应绩效。为了响应国家规定,单位又出台了一个规定,可以将个人的因私请假天数,抵减当年应休假期,相应绩效不会被扣除。把一整段的假期,拆成零散的片段,这样对单位影响最小,也容易落实。

带薪休假,本来应该是硬杠杠,但观念转变和制度调整总要一个过程。在逆水行舟的时候,选择冲突最小、利益共振的方式,比一刀切地强硬推进要好得多。也只有双赢,才能为带薪休假制度尽快卸下心理层面的包袱。

有了共识还要“打补丁”

之前带薪休假的泛泛规定,虽然政策初衷也充满温情,可惜一到落实就往往打折扣,仍然只是“纸上福利”。而“2.5天小长假”的提出,不仅释放了更大的善意,展示了政府推进这一福利的决心,也符合帮新事物站稳脚跟的现实逻辑。一纸令下只是第一步,真正落地显然要经过多次反复,并不断施加新的推力。

熟悉电脑操作系统的人都知道,系统软件安装完之后,要保证系统正常运转,需要不断地“打补丁”,把系统漏洞堵上。带薪休假也是如此,基本的共识有了,剩下的就是制度的修正和细节的落实。比如,有单位就在年度目标任务中,添了一项“落实休假比例”,对制度落实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再比如,有些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企业落实带薪休假的情况严加监察,让休假不再“羞答答”。

当然,不同的地区和单位,情况不一样,需要打的“补丁”也不尽相同。只有将灵活性和制度刚性结合起来,才能让带薪休假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上变为现实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