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改革方案出炉,上海出台户籍改革方案具体细则

2022-01-16 09:00:46华夏高考网

中新网4月19日电现在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对此,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今日表示,这是不合理的,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有关情况,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徐林介绍,今年城镇化大概有以下工作重点:

  ??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目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9.9%,未来还要提高5个百分点,相当于要有1亿人在城镇落户,这个任务非常艰巨。

  ??拓宽落户通道,特别是要督促各个地区特别是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徐林指出,现在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从调查情况看,很多地方在农民工落户的政策制定上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这是不合理的。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条例已经颁布,各地都在制定具体办法。即便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按照测算那时候仍然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这部分人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居住证制度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哪个地方农民市民化工作推进得更快、落户得更多、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财政转移支付就对这个地方的规模更大,财政部正在制定具体政策。

  ??财政建设资金,也就是预算内的投资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补贴也要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一个地方吸纳的农业转移人口多了,城市基础设施的负荷就加大了,投资压力也大。那么上级政府在预算内的资金安排上就要和这个挂钩。

  ??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一个地方落户的人多了,给它建设用地的额度需要与落户数量挂钩。落户人口越多,建设用地规模应该越大。

  ??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的“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三权”维护是指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城之后的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护。

  ??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主要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包括幼儿园、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等一些制度。

  ??实施农民工职工技能提升计划。主要是大量新生代农民工要进城就业必须提高其的就业能力,发改委设定了全年培训农民工2100万人的计划。

  发改委:28个省区市已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中新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李金磊)国家发改委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在会上透露,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下一步将推动其他尚未出台方案的地区尽快出台相关方案。

  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今年将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国家发改委19日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中新网记者李金磊摄

  《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考虑。中新网记者李金磊摄

  中新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李金磊)19日,由国家发改委编写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在北京发布。这份报告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考虑”中提出,努力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为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在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经验,国家发改委决定自开始组织编写年度《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今天发布的是首本年度新型城镇化报告,该报告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主编。

  《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指出,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新型城镇化一定要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

  报告介绍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考虑,包括:第一,努力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第二,加快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和特色镇建设;第三,切实提升城市功能;第四,努力促进城市群发展;第五,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第六,持续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在“努力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方面,报告提出,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一要突出政策引导,全面实施财政资金、建设资金、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三挂钩”政策。二要拓宽落户通道,强化地方主体责任,促进具备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三要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各地提高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和服务标准,缩小与当地户籍人口差距。

  在“加快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和特色镇建设”方面,报告提出,一方面,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完善设市标准和市辖区设置标准,将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置为市,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