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梧州市黄标车限行区域

2022-03-07 01:02:46华夏高考网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消息梧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印发《梧州市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奖励补贴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车主,通过经济激励措施,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

据介绍,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家第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家第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也就是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的车辆。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国务院明确要求,全国淘汰600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广西也将在今年底淘汰1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

细则规定,报废拆解时间为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时间为2003年12月31日以前的汽油车,以及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柴油车;距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上(不含1年);注册登记证符合属地管理条件,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非营运和非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人为故意损毁等导致报废的车辆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将实施“分阶段、差别化”补贴,突出“早淘汰多补贴”的原则,充分调动车主的积极性。

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携带有关资料,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报废处理(梧州报废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该企业为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公安交管部门根据车主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注销手续,并为车主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各县(市)车主可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设在市商务部门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受理窗口办理补贴申请。

据悉,报废处理后,2000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的载客(货)汽油车每辆可获补贴2000~5000元,柴油车为2000~6000元;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登记的载客(货)汽油车每辆可获补贴3000~6000元,柴油车为3000~7000元;2004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登记的载客(货)柴油车可获补贴4500~9000元;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登记的载客(货)柴油车可获补贴6000至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