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中亚五国税收政策规定

2021-06-12 06:57:30华夏高考网

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会议以后,关于中亚五国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中亚五国税收政策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中亚各国的流转税政策

在某一国家投资经营,企业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流转税。中亚5国均征收增值税。中亚各国增值税政策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西亚和中亚各国流转税政策

国家

基本税率

低税率

0税率

免税

哈萨克斯坦

12%

无低税率

出口商品,国际运输服务

文化,教育,医疗,融资

乌兹别克斯坦

20%

无低税率

出口商品,出口加工服务,国际运输服务

医疗,教育,旅游,金融,保险

土库曼斯坦

15%

无低税率

出口货物(油气除外),国际运输

无资料

塔吉克斯坦

18%

5%

出口商品

不动产,医疗,教育,金融

吉尔吉斯斯坦

12%

无低税率

出口商品,国际运输,航空服务

出口金银,金融保险,土地供给

由表1可知,中亚五国增值税基本税率在12%~20%之间,高于17%的有两个。除塔吉克斯坦以外,其他国家没有低税率。中亚五国均对出口商品和服务实行0税率,并根据各自的国情,对教育、医疗、金融等特定项目免税。与东南亚各国相比,西亚各国的流转税税率较高。

二、中亚各国的公司所得税政策

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影响企业投资回报的重要因素是受资国的公司所得税政策。投资“一带一路”中国企业,不仅需要理解中亚五国公司所得税税率、资本利得纳税规定、亏损结转规定等基本内容,还需要理解境外税收抵免规定、转让定价管理和资本弱化规则等涉外规定。本文首先分析中亚五国公司所得税的基本规定,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2中亚各国公司所得税基本规定

国家

税率

资本利得

亏损结转

哈萨克斯坦

20%

正常纳税,出售股份有条件免税

后转10年

乌兹别克斯坦

7.5%,银行15%

正常纳税,非居民取得境内股权利得和不动产利得税率20%

后转5年,不得超过当年所得额50%

土库曼斯坦

8%,小微企业2%,分支机构20%,石油20%,政府控股超过50%的企业20%

正常纳税

一般3年,石油企业10年

塔吉克斯坦

(2017年起)工业13%,其他23%

证券利得正常征税,其他不征税

后转3年

吉尔吉斯斯坦

10%,租赁5%,金矿和黄金企业按照营业收入1%~20%征税

正常纳税

后转5年

其次,对中亚五国涉外规定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表3所示。

表3中亚各国公司所得税涉外规定

国家

境外税收抵免

转让定价

资本弱化

哈萨克斯坦

限额抵免

公平交易,可预约定价

可扣除利息为市场利率和税务规定孰低

乌兹别克斯坦

依据双边税收协定抵免

公平交易原则

无要求

土库曼斯坦

依税收协定限额抵免

偏离市场价超过20%(石油10%)时适用转让定价规则

无要求

塔吉克斯坦

限额抵免

公平交易原则

利息扣除在央行利率(8%)3倍以内

吉尔吉斯斯坦

协定国限额抵免

转让定价指南

无要求

由表3可知,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对境外已纳税实行限额抵免,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只对协定国限额抵免。从转让定价管理来看,中亚五国均对转让定价股利比较严格,要求遵守公平交易原则。除哈萨克斯坦外,中亚五国的资本弱化比较宽松,塔吉克斯坦只对利率有要求,对借款数额没有要求。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对资本弱化无要求。因此,投资中亚五国,中国企业应多采用借款融资,降低境外税负,谨慎采用转让定价进行税务筹划。

三、中亚各国的预提税所得税政策

预提税(withholdingtax)是针对跨国资本流动征收的一个直接税,是海外经营比国内经营额外承担的一个税种。减轻预提税的方法除汇出国放弃征税权外,只能泰国政府间的双边或多边协定解决。中亚各国股息和分公司利润汇回预提税政策及与中国协定预提税税率的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

表4股利和分公司利润汇回预提税政策及与中国协定税率

国家

股息预提税

分公司利润预提税

国内规定

与中国协定

国内规定

与中国协定

哈萨克斯坦

15%(避税地20%)

10%

分支机构净利润税15%

协定5%

乌兹别克斯坦

10%

10%

净利润税10%

协定免税

土库曼斯坦

15%

5%/10%

15%

协定免税

塔吉克斯坦

12%

5%/10%

税后利润征分支机构税15%

协定免税

吉尔吉斯斯坦

10%

10%

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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