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两用房新政策规定解读

2021-07-01 07:13:05华夏高考网

2017年有关商住两用房新政策应该如何被解读呢,以下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件回放

关心商住的朋友都知道,近期,北京上海相继爆发多起群体上访事件,可见政府针对商住的调控政策是愈演愈烈,刀刀见血,下手越来越重。

当政府的调控政策,都不看好商住的未来,那么担心砸在自己手中房子的投资客一定岌岌可危,所以积极上访,积极维权也只有这条出路了。

北京新规:

最近北京连夜出台《北京确定商住执行口径:"3?26"前已购房可租售》的公告,来告诉大家之前买的房子完全不用担心,兼顾已购房者合理利益。可是文件没有忘记补充‘3?26’政策红线不能超越,而且反复强调解释这句话的具体意思:商办类房屋虽然本身并不是居住属性,于是“商改住”到“商不能住”算是落下帷幕

上海新规:

上海市接连出台两个政策整顿商办类市场乱象。

早在4月21日,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发布文件《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对商办土地出让明确若干重大新规。文件要求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5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建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对商办类项目进行进一步整顿。

其中规定,对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项目,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此外,新规强调,上海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加强商业办公用地的控详规划管理,加强业态引导和管控;在商业办公用途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虽然上海市并未对商住类项目进行限购,在商办类交易政策方面的严格程度不如北京,但上海是首个针对在途房源出台细则的城市,已售未交付项目将取消其居住功能。

政府目的:

商住成了政治表态的工具!

大家知道,一开始政策对商住并没有下狠手,只是随着时间的进行,政策的不断演化,调控从市场正确逐步变成政治正确,在政治正确的前提下----“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概念下,每种调控方式都一定奏效,而且也一定要有效。

近年来,随着各地楼市调控政策升级不断,不少刚需、投资客一房难求,纷纷涌向商办类楼盘,使得商住房成为市场的焦点。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限购后的一种另类“擦边球”产品选择,很多购买商住房的人,都是把它当作定居北上广生活的跳板。而事实上有很多楼盘用着商办用地的名义,卖着住宅性质的房屋,导致市场暴热,以至于不得不加以政策控制。其实一开始政策对商住并没有下狠手,只是随着时间的进行,政策的不断演化,调控从市场正确逐步变成政治正确,在政治正确的前提下----“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概念下,每种调控方式都一定奏效,而且也一定要有效。

投资客:

新政出台后,商办类市场或将出现大量纠纷交易,过去一年内,在上海购房、未交付的商办类项目都可能出现退房的现象。虽然商住被限制后,会存在流动性变差,商业价值大打折扣的可能,但商住功能的物业销售毕竟在上海甚至一线城市已持续多年,一直被认为是对住宅市场强有力的补充。前面有专家说过,后面的政策可能会引导这类物业朝着住宅属性去转变也不一定。所以已经购买这类商住房的业主不必盲目低价抛售得之不易的资产。购买商住房对很大一部分业主来说,本就已经占据了“房票”贷款资格,而且看样子以后商住可能也没增量了,会变紧俏货也不定!

房价,北上广松动有限:

商住两用房土地出让年限最长为50年,而且现在需要全款买房;大多数商住房是商水商电,水电等费用标准高于住宅;商住房不能迁入户口,不能享受学校、居委会等配套设施;商住的物业费、供暖费,要比住宅贵很多;商住的公摊面积比较大,且因为有居住也有办公,人员混杂,居住环境差。专家认为这种非住宅类一旦被政策限制,其流动性基本上就会变得非常差,房屋的商业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很多人说在“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概念下,对商办物业采取行动,可能是2017年开局后房地产整治的重大动作。事实上不单单是上海,其他几大城市类似北京、天津也均已采取行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深圳都发布了针对商办类项目的调控政策,一线城市的商住房市场已经全面冰冻。可以说政府层面调控完全掌握局面.

此次国家出台商住两用新规目的在于宏观调控,堵住限购的漏洞,使炒房资金不能转战商住房,切实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通过此番调控,未来一二线城市商住房的政策压力将越来越大,特别是一线城市,除了核心区,其余区域的商住房持有价值都不会太高。同时,此番调控,切断了房地产市场最后一个热源。商住房热度降了,房地产市场整体的热度也会下降。在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中,由于商住房份额占比本就不大,因此对商品房影响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