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怎么办理

2021-08-14 07:59:25华夏高考网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怎么办理?

随着住房公积金被广泛使用,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这也成了大家所关心的话题。那么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具体是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流程的具体过程是什么呢?这是不是也是您的疑问呢?以下是亿昌评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流程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先了解下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期后,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时,每次所还本金额最低不少于1万元。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具体的的办理流程如下:

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之后到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办理还款手续。提前全部结清的,借款人先到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还清贷款,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以及当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产生的全部手续、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结清手续。需要注意的是:

①按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期满12个月,可申请提前还款。

②部分还款时,还款额不少于贷款余额的40%,

③《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表》具有时效性,借款人在准备好还款资金后才能填写。

④各银行具体还款步骤不尽相同,借款人可咨询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

总之,按照上述步骤,基本上就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了。目前来看,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还是很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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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它的用途作用在哪?

答: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就是利用住房公积金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其用途主要是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以满足社会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住房公积金由支持住房消费向满足住房消费领域的拓展,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作用的发挥。

2、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与个人住房贷款的差别在哪?我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有优惠条件吗?

答: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放的贷款,是满足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针对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发放的贷款。前者是满足市场需求,后者则是满足个人及家庭的消费需求。

3、在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职工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且须用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由于自建住房一般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建造,且建造中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故自建住房不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4、为什么职工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后,需缴存一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方能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答: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公积金贷款资格认定方面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还是基于住房公积金长期储金互助性的政策本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制度参与者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依托,通过参与者缴纳的公积金存量互助性作用的发挥,来实现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关系角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参与者即缴存职工,只有在履行互助义务的基础上,才有资格享有互助的权益。

5、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是缴存职工享有的权利。按照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势必影响职工申贷权利的行使。这是因为,单位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职工有责任监督和敦促单位履行法规规定的责任;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有一种因素是源于单位经营不稳定或职工工作岗位不稳定,这势必影响职工收入的稳定性,从贷款风险评估的角度,也将影响职工的申贷权利,尤其是欠缴住房公积金,如受理其贷款申请,则违背了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因此,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曾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停缴一段时间后,转入新单位恢复缴存不足12个月,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申请人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借款申请人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一段时间未按规定缴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后,再次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恢复缴存满12个月后,方能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如职工停缴期间仍在同一单位工作,未发生工作调动,则应补缴公积金后,恢复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

7、以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现在在青岛缴存,如果衔接起来满12个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后,衔接起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在申贷的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就可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8、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可不可以共同贷款购买一套房屋?

答:如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住房,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合并计算可贷额度,并以任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9、外地户口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无限制?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如在青岛行政区域缴存公积金,在青岛辖区购买自住住房,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贷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贷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可向我中心管理处申请公积金贷款。

10、现役军官不在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买房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缴存职工享有的权利,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为现役军人不在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