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整合】

2021-06-13 06:30:24华夏高考网

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不光可以在买房时,提供较低的贷款利率,只要满足提取要求,也可以作为现金提取出来。下面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自从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放宽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们询问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到底是什么,其实面对这个问题很简单!大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要偿还购买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5.房租已经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

6.职工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条件放宽后,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的,如租住商品住房,无须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费发票,只需提供无房产证明,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1500元;如职工无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按实际房租发生额支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怎么提取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办理部分提取后,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其中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办理部分提取后,管理部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