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篇

2021-06-13 06:34:32华夏高考网

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购买住房提取,还有一部分是消费提取,不同的提取方式其条件会有一定的不同。下面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整理的杭州2017年公积金贷款政策,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2017年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

二、放宽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50年。

三、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对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2017年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离休、退休(退职);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9、出国、出境定居;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