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护照办理材料流程新政策,办理地点电话联系方式

2021-12-17 08:32:32华夏高考网

办理条件

1.常住户口属于石家庄的公民

2.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办理材料

1、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

2、河北省常住户口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页、户口薄首页(盖有河北省公安厅印章)原件;现役军人,交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

4、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护照之前建议大家先提前预约,微信预约不用排队,更方便更快捷:

“石家庄华夏诗文网”微信公众号可以在线预约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护照了!微信搜索关注“石家庄华夏诗文网”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护照”即可在线预约办理护照!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5、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1、10个工作日取证。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收费标准:160元/本,原护照丢失过期要求补发重新办理的为160/本。

办理地点

在市内(市公安局、裕华、新华、桥东)受理点办理的,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取证。

在县(市)受理的,到本县(市)出入境受理点取证。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通讯地址:桥东区元南路66号

联系电话:0311-86862518

预约服务电话:0311-86863174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