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2021-07-23 09:02:54华夏高考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以下简称“两为”)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作为、不作为等热点问题,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5〕11号)及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淮安市卫生计生委“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卫办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问责、问效为抓手,以整治违规决策、错误履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为官乱为”行为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监管不力等“为官不为”行为为重点,推进职能科室效能建设,为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凝聚正能量,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促使全院广大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心系百姓、除疾助康,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部门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整治范围及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各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重点是各职能科室。

(二)整治内容

1、“为官乱为”的整治内容:

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五项重点权力”运行未按相关规定规范行使;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

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作出行政决定。

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服务对象安排消费,为亲朋好友承揽工程(项目)以及在药品、设备、物资、医用耗材销售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滥用职权。增加审批环节或前置条件;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干扰、阻挠、对抗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罚代法、以罚代刑。

2、“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

敷衍塞责。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对举报投诉事项和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搪塞应付;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

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上下之间、科室之间、科室内部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服务意识不强,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办事程序繁琐、手续复杂,推三阻四、久拖不决;宣传解释不到位,让服务对象办事来回跑。

庸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上班时间打掼蛋、炒股票、玩手机、搞网购;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思想上不求上进,业务上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能低下、办事拖拉。

监管不力。对分管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对分管的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工作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查不报。

四、工作原则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等方面的问题和现象,及时整改落实。通过专项整治,持续改进作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升百姓对医院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营造医院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监督检查五个阶段进行,五个阶段相互渗透、相互贯穿、相互衔接。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及时动员部署。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淮安市“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淮办发[2015]11号)和《淮安市卫生计生委“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淮卫办发〔2015〕11号),并要求传达到所在科室的每一个人。

2、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进行再宣传,并将相关精神发布在局域网,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将“两为”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纳入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统一思想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6月30日)

各职能科室对照“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和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全面查摆问题。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和服务对象,制定相应的自查措施。通过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形式,主动查找问题,并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各科室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乱作为、不作为”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将修订完善的制度报院“两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考核检查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

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并进行认真总结,迎接卫计委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活动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动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石西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具体工作、具体事项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有序推进,确保各阶段工作紧密衔接,确保专项整治不搞形式,取得实效。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院“两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及活动推进情况,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强正面引导。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跟踪整改到位。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院纪委、监察室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对专项整治中走过场、流于形式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