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工作自查报告

2021-09-25 12:15:22华夏高考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我镇干部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机关效能,提高执行力,进一步端正干部思想、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工作落实,按照《白土岗镇“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三阶段文件要求,我镇狠抓了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现将我镇加强自纠自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镇纪委书记为督察领导小组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此项工作的开展,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督查组先后深入到全镇22个站所及28个行政村,就镇村干部在岗履职、点名签到、值班纪律等考勤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县活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督察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组织包村领导、包村镇干到所包站所和行政村,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传达“不作为、乱作为”会议精神,同时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宣传标语,召开动员会,宣传专项整治活动。

(四)加强学习教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并结合当前四项机制、四督四查、三亮三评和狠抓基层四风建设为切入点,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得到了深化细化。(五)广泛征询镇村干部群众意见,制定《白土岗镇政府岗位职责清单》和民主评议、督察检查登记表,梳理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厘清部门职能边界,解决部门职能交叉等问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良好局面。并要求干部对照职责清单认真贯彻执行。

(六)对照《白土岗镇“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不作为、乱作为”方面,发现存在“遇到难事绕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对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针对发现的现象,镇政府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

(七)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把整改治理工作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措施和办法,认真检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处理意见。

二、存在问题:

在第三阶段督察中,发现铁管会赵相金、袁娜多次迟到、缺岗和旷工,镇纪委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个别村存在工作开展缓慢、材料上报不及时等现象,如桐梓村农村集体“三资”材料上报不及时,寺上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没有及时召开;在暗访中发现,付庄村支书朱太宝利用职务之便将老村部租赁费2万元私自挪用用作垫支该村社会抚养费,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项目款6000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镇纪委已给予朱太宝进行了诫勉谈话、没收违规违纪资金,并上报县纪委给于朱太宝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我镇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征求的意见建议,明确改进措施,着力解决问题,实现自我净化和提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修养。一是加强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一系列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及时清洗思想上的灰尘,把群众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转变作风,不断规范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广泛征求基层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逐步贯彻落实。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

(三)强化督查,不断推进综合施治。镇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各基层单位和各行政村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情况以及整治成效进行督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实行备案跟踪督查。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取消其年终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在此基础上,积极深入、广泛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举报电话,曝光典型事例,开展学习讨论,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同时加强分类指导,使专项治理更加贴近工作实际,确保治理实效。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努力建立健全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