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三篇

2021-06-29 07:18:52华夏高考网

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事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如下是华夏诗文网给大家整理的2017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篇【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按照中省和委党组的要求,认真参加委教育实践办和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把自己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照检查、自己反省、群众反映、同志批评等多种方式方法,查找出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为切实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标,现将个人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关于理论功底不高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存在问题: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三是学用结合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汇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而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学习中省和委党组的各类方针政策,提高理论认识水平。要坚持不懈地学,原原本本地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学深学透。同时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带着问题向书本、向专家、向同志多学多问。二是建立良好的学习制度。

持之以恒的自觉学习各类理论精神,要力争做到“五个有”,即有相对固定的时间、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三是处理好学用结合的关系。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找好工作着力点,力争做到想干、会干、干好。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存在问题:一是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三是对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不够,工作方法较简单,同志间的思想交流不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深入,致使工作效果不够理想。

整改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二是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委党组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四是要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关于群众意识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不够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存在问题:一是虽然也经常下基层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不够全面系统,联系群众不广泛,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对基层群众生活情况了解不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二是加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加强群众观念,认识群众的首创精。

四、关于勤政廉政不深,廉洁自律的力度不够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存在问题:树立勤政廉政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方面还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在奢靡之风、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2017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省、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统计局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并编制了工作方案。

瓮安县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共40余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州统计局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瓮安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三上”联网直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社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程,做好准备迎接省、州统计局的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领会方案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统计,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将对抽查阶段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集中通报或曝光。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省州“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自查工作内容。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此项自查工作,逐一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记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统计台帐登记。同时,对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阶段进行整改。

三、自查结果

经过近一个月的认真自查,瓮安县共自查了125户限止企业上半年“工业总产值”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半年“零售额”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半年“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能源统计上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 “原煤生产量”指标及上半年的名录库入库条件工作,瓮安县无下列情况: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的;

4、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5、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6、不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

通过此次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通过查处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相关制度得到了建设和落实,营造出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提高政府的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