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河南

2021-06-03 05:50:41华夏高考网

企业一套表问题解答

一、省级以下统计机构是否可以调整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在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定制的基层表管理时间?

答:省级以下统计机构不能调整国家统计局依据《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制定并在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定制的基层表管理时间(包括调查单位填报开网时间、填报截止时间和补报截止时间,省级统计机构验收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等),但需要据此定制地市级和县级统计机构审核验收截止时间。

二、对于不能在国家规定的企业一套表上报截止时间前填报基层表的调查单位,如何处理?

答:对于不能按时报送基层表的调查单位按补报处理。需要由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敦促这类调查单位在国家统一定制的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各基层表补报截止时间前,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上报基层表。具体方法如下:

使用同方软件的,在基层表填报截止时间后至补报截止时间前,调查单位可以继续报送(记录为迟报)。补报的基层表只能提交一次,且不可以撤销。使用京云万峰软件的,在基层表填报截止时间后调查单位报送窗口关闭,在国家规定的补报期内,由国家手工给需要补报的调查单位打开报送窗口,调查单位补报基层表。

三、调查单位如何处理不同种类的审核错误信息提示?

答:调查单位在对基层表进行审核或提交时,如果出现审核错误信息提示,首先请点击指标错误信息(迅速定位出错的指标数据),然后再根据审核错误的类型进行区别处理。审核错误信息分为四类,具体说明如下:

A类:强制性逻辑审核。表明指标数据存在必须修改的逻辑错误,调查单位必须修订填报数据,直至本条审核通过为止。

B类:准强制性逻辑审核。表明指标数据虽然存在逻辑错误,但调查单位经过核实并确认指标数据填报确实无误,不需要修订数据。调查单位需要联系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申请将该条审核解锁,解锁后填写情况说明,即可提交基层表。

C类:核实性审核。表明指标数据需要进行核实并确认,如数据无误,调查单位需要填写情况说明,即可提交基层表。

D类:提示性审核。表明指标数据可能存在错误,调查单位核实确认无误,可以直接提交基层表,不需要填写情况说明。

四、与所属法人单位不在同一个地区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如何上报?

答:根据《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产业活动单位的经济活动数据由所属法人单位负责填报,与所属法人单位不在同一个地区的产业活动单位不得在其所在地再进行统计。产业活动单位所在地统计机构应要求并督促此类单位,将“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报其所属法人单位,由法人单位负责在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统一填报。

五、“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中的“103-1行业类别”的“行业代码”由谁填写?

答:根据《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中的“103-1行业类别”的“行业代码”由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负责填写,调查单位免填。“103-1行业类别”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由调查单位根据其2011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填报;第二部分“行业代码”由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在调查单位提交基层表后,依据“主要业务活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进行核实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中的“103行业类别”中的“行业代码”由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负责填写,调查单位免填。

六、调查单位在报告期确实没有生产活动,如何填报生产经营情况表?

答:调查单位在报告期确实没有生产活动也必须提交相应的空表,如果空表有不能通过的审核,还需要填写情况说明。

七、调查单位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不在填报目录中,如何填报基层表?

答:调查单位在报告期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不在填报目录中也必须提交相应空表,如果空表有不能通过的审核,还需要填写情况说明。如2011年年报工业“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B104-3表)、建筑业“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104-2表),2012年定报工业“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B204-2表)、建筑业“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204-2表)、批发和零售业“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工业能源“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205-2表),制度要求按照填报目录规定的内容填报,若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均不在填报目录中,则直接点击“上报”提交空表(如不点击“上报”则会被视为漏报),如果审核不通过,请填写“本单位不生产(销售)填报目录中包含的产品(商品),情况属实”。

八、当年“停业(歇业)”、“当年关闭”、“当年破产”的调查单位基层表如何处理?

答:对于2011年“当年关闭”、“当年破产”的调查单位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确认。若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确实找不到调查单位统计人员报送年报基层表,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由系统管理员在调查单位上报截止时间后,补报截止时间前为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科技等专业统计人员开启录入修改权限。第二,由专业统计人员最终确认调查单位在关闭、破产之前2011年定报中的报告期累计数据。第三,由专业统计人员将确认的数据复制到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相应的年报基层表中(没有相应定报数据的年报基层表需要提交空表)。保留2011年“当年关闭”、“当年破产”的调查单位名录备查。当年“停业(歇业)”的调查单位在年报上报期间确实无人报送年报表的,可按上述办法处理。

对于2012年当年“停业(歇业)”、“当年关闭”、“当年破产”的调查单位,若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确实找不到调查单位统计人员报送定报基层表,按2011年年报方式处理。将调查单位在关闭、破产之前2012年定报中的报告期累计数据复制到各报告期基层表的累计数据中,同时复制“上年同期”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可修改。省级统计机构于报告期后20日前将上述调查单位名单分行业分别报国家统计局相关专业司(详见附表)和普查中心,并说明停业原因。停业(歇业)的调查单位当年恢复生产后,报告期基层表由其自行填报。

九、2011年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规模以上且破产、注(吊)销的工业企业2012年定报基层表的同期数据如何处理?

答:对于国家统计局核定为规模以上且破产、注(吊)销的工业调查单位,2012年定报的“财务状况”(B203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和“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情况”(B204-2表)的“上年同期”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导入到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