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承诺书

2021-06-30 02:52:26华夏高考网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定全省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四)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

  (七)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

  (九)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服务内容

  审批省级生态乡(镇)、村和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设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