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楼市调控政策实施细则【全文】

2021-06-02 08:45:18华夏高考网

楼市调控政策发布后,郑州再出调控细则,以下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郑州楼市调控政策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次调控有以下5点,原文如下:

1.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 〔2016〕64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2.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3.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已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住房。

4.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5.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 《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郑州“5.3限购政策”细则

1、住房限购范围如何调整的?

答:自2017年5月3日起,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在上述限购区域内,依照《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6〕75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郑政办〔2017〕58号)的有关要求实施限购政策。

2、如何理解购房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答:购房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情况指在限购区域内已完成网签的新建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已取得交易确认单的存量住房。购房人在《郑州市购房申请表》中承诺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住房情况及3年内无住房赠与行为,网签机构应查询购房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合同备案机构应核查购房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住房情况和赠与情况。以家庭为单位购房的,购房人必须符合限购条件。

3、郑州能查到我在荥阳的购房情况吗?

答:郑州市住房信息查询系统应按照限购区域进行调整,在调整到位前郑州市房产档案馆、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信息共享及时传递,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住房限购工作,对于不如实申报拥有住房情况及赠与行为的购房人暂停网签备案,开发企业不得向其出售住房。

4、5月3日之前已经买了房,但没有网签,受影响吗?

答: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网签合同确认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以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不满3年不得上市交易。

5、如何理解文件中说的单身人士?

答:单身人士包含未婚、离异、丧偶等。

6、企业注册时间以什么为界限?

答:企业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成立日期为准。

7、郑政办〔2017〕58号文件第4、5条所规定的郑州市行政区域,是指整个郑州吗?

答:不仅包括已实施限购政策的区域,也包括暂未实施限购政策的区域。

解读

一.限购区域扩大

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增加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限购区域不出意外的扩大了,因为上个月荥阳东、南龙湖和绿博等上回限购区域的漏网之鱼,投资成分明显。这次政策给人的感觉是,哪里热就给哪里降温,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本着这个原则去调控,对任何过热区域调控都不稀奇。

1、新郑市南龙湖影响较大

新郑市南龙湖影响较大,南龙湖目前销售的50%-60%是原郑州限购后投资溢出,所以南龙湖销量将锐减,减少50%-60%。

2、荥阳几乎全面重挫

荥阳不像新郑市,荥阳市区在这次限购前也几乎全部沦陷,所以这次限购扩大地盘,荥阳市内、洞林湖、郑上新区等销量都得锐减。

3、中牟县绿博园片区影响很大

中牟绿博这次影响很大,绿博片区销量的98%是由郑州市内购房者,所以绿博限购限贷后,销量将大幅下滑。

二.限售手段在郑州首次运用

限售这个手段在郑州市首次运用,这一招特别狠,也很意味深长。在新一轮的调控中,限售政策也首次被采用并在各城市迅速推开。

2017年4月19日,济南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限购区域内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随后,成都、厦门、福州、青岛、杭州、广州、珠海、惠州、扬州、常州、海南、东莞、西安、济南等超过18个区域市场,历史上首次启动了买房后需要过一定年限方可上市的楼市调控政策。

1.郑州市范围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一般买房从认购到拿到不动产权证大约是2年,拿证3年内不能转卖,就是大约5年时间,这样炒房路耗时太长,在市场如此变化多端的时代,别说5年,5个月的市场情况也很难说清,另外5年之后出手,投资客的资金成本会大大加大,风险会大大加大,势必会吓退一些投资群体。这同样属于打击投资的范围的。

2.限制离婚买房

在限购区域内,暂停向已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住房。

单身人士有一套房子已经满足居住需求,另一套肯定是投机或是投资,不妨彻底给掐死,同样显示政府打击“炒房”的决心,不管这个投资的主体是个人还是公司。

另外郑州市原来规定本地居民可以买两套,有部分投资家庭干脆靠“离婚买房”,两套变四套,这个条款虽然不能完全堵死路,但是至少可以由两套变四套,至变成两套变三套。并且如果离婚买房再刹不住,很可能就会出现北京那种,离婚一年之内禁止买房的条款的红牌。

3.限制企业购房

在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在前几次限购中,很多投机客为了避免去年文件关于购买资格的限制,直接注册一个公司进行购买,使限购这一条限的不够死,限的不够全。这一条出台,实际上和禁止补社保一样属于根据市场情况打补丁,同样属于“防投机”类型。

4.限制赠与方式转让住房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同样是为了打击投资,拉长炒房时间线。政府的意图很明显,不管你怎么获得房屋,只要你得到房屋,就别想再轻易的买房子。并且限制的比购买还严,还死。另外,司法判决或拍卖获得房子在这个方面还是有漏洞的,估计堵上的时间也快了。

构建住房市场稳健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曾经是楼市热议话题之一。有人说,开征房产税就是稳定住房市场的长效机制。也有人说,土地特别是集体土地的市场化改革才是住房市场平稳发展的长远之策。然而,经历了长时间的期盼与等待,这些所谓的长效机制却似乎始终未能面世。

长效机制面世之前,总要有行之有效的“短效机制”来撑摊儿。为什么我们期盼的楼市长效机制难以推出,而限购、限贷、限售这些看似违背经济规律的“短效机制”却大行其道呢?楼市长效机制到底是什么?

摸清这个问题的思路,对正确认识楼市和楼市调控非常有帮助。

炒房,真的还可以一劳永逸?或许,我们也真该刷新一下旧思维了。

走向:郑州房产市场归于冷静

1、市场归于冷静。原因很简单,第一是去年年末今年年初的12000亩土地变成的房子会陆续上市,这是市场稳定的压舱石,所有的投机都是建立在货源不足的基础上,一旦货源充足,投机的基础就没了,市场也会稳定。

2、政府5?3调控属于较为严厉版,投资者可以歇一歇了。

3、从财税政策上,加息已经不可避免。郑州市利率9折已经不好找了,估计下一步9.5折乃至基准也会收回,对于二套甚至可能上浮20%甚至更高,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成本和风险,加上不允许3年内的销售(或者说是五年),财务成本加大是一定的,这套房子转手能挣几个,大家都是理性人,账算算就明白了。

4、对于刚需来说,可以从容选择优质楼盘。对于改善,下半年是个机会,房价回归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