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知识竞赛答题登录【网址】

2022-03-10 02:21:17华夏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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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普法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知识竞赛通知:

为扎实推进大足区“七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广泛动员青少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大足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教委、区综治办等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全区青少年参加重庆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网上法治知识竞赛活动。

此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采取网上竞赛形式,面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参赛人员自2017年1月3日起至2月28日止。试卷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三个组别,参赛人通过互联网登录“西部普法网”,点击网页右下角“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网上知识竞赛活动进入页面,填写区县、学校、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相应组别后,点击进入考试,即可参加答题。试题全部为客观题,由电脑自动判分。竞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根据参赛选手成绩由高至低对前200名行进奖励(如获满分人数超过200名,将通过电脑自动摇奖的方式抽选出200名进行奖励),获得前200名的选手每人将获100元书卡。

目前,区职各部门、各校区已积极动员部署,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本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确保“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网上知识竞赛的有序推进,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

第三届重庆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知识竞赛活动规则

一、活动主题

重庆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活动网上知识竞赛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至2月28日

第三届重庆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知识竞赛习题及答案内容摘录

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大学版)

特别说明,此试题为各单位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竞赛”的竞赛用题,各级单位可在逐级开展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评选表彰活动(详见第三届活动指导手册)。

一、选择题(从四个选项上,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

1、甲请求乙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标的物,乙以甲尚未全额支付货款为由予以拒绝。乙对甲行使的权利是(D)。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

2、下列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B)。

A、自愿原则B、男女平等原则C、公平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3、下列表述中,不属于民事行为成立要件的是(C)。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D、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公民甲立有一份自书遗嘱,指定房屋一套留给侄女乙。甲死亡后,乙知晓了遗嘱内容,但未在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或放弃该房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A、由于乙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遗嘱无效。

B、由于乙没有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遗嘱无效。

C、遗嘱有效,乙有权按遗嘱接受遗产。

D、遗嘱有效,但乙已放弃受遗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