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党规党纪争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1500字

2021-05-06 08:38:36华夏高考网

学习,是一种高尚的精神追求,读书,是一种高雅的生存状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严守党规党纪争做合格党员心得体,欢迎大家参考!

严守党规党纪争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今年3月,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时,明确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目标、着力点和基本要求。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标是“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着力点是“五个着力解决”: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五个坚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必须努力做到“三笃”,即笃学、笃行、笃信。

一、笃学,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学习,是一种高尚的精神追求,读书,是一种高雅的生存状态。然而,高尚也好,高雅也罢,很遗憾,这个追求和这种状态,离我们渐行渐远。为什么?原因复杂。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他发现,伟人的成功有共同的内在逻辑,而那种逻辑分别体现在南宋三位诗人的作品中。

第一句话,宋代著名婉约派词人晏殊.在他《蝶恋花》词中写道:“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情景啊?昨天晚上,西风瑟瑟,落叶凋零。有迷茫,有凄楚。这是一种变化的意象,时序在变,物象在变,世事在变,心态也在变。遥远的天涯路在眼中,无尽的迷惘在心底。

第二句话,南宋柳永有词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在既定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的目标,人已消瘦,衣带渐宽。心力交瘁,无怨无悔。这里不仅有躯体之苦乏,更有心志之锤炼。

第三句话,南宋辛弃疾《青玉案》词中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在自己选定的道路上,执着地追求,经过千百劳作,必有所成,最终豁然开朗,求得“真经”,从而将自己的发现汇流入真理之长河,这是何等欢欣鼓舞!何等的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很显然,这三句话所代表的三种境界无非是:迷茫困惑、历尽艰辛和成功喜悦。

在生活节奏追求短频快的今天,人们仅仅希望得到“灯火阑珊处”的“美人”,却不愿意经历“望尽天涯路”的迷茫和“衣带渐宽”的磨难。想升官的拿钱买官,想发财的舍义取财。

这就是读书学习离我们渐行渐远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学习很重要,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让读书学习的背影在我们的视线中渐渐消失,试想,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只会是人将不人,国将不国。

*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书记、总理逢场讲读书,逢会讲学习。《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认真讲述了上述读书、学习必经的三种境界。

(一)充分认识读书学习的重要意义

1、党章有规定

党章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第一条要求我们:“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中央有要求

十七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并写入新党章。只有与时俱进的学习才能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才能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朝气蓬勃、富有生命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高度重视学习教育,*指出领导干部要善于读书,要提高读书效率和质量,讲求读书方法和技巧,在爱读书、勤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中提高思想水平、解决实际问题、实现自我超越。

在两会,国务院总理*在中外记者会上,分享了自己个人的读书感受。*表示,书籍和阅读可以说是人类文明传承的主要载体,就个人的经历来说,用闲暇时间来阅读是享受,是拥财富,可以终身受益,“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愿意两次把‘全民阅读’这几个字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原因,以后还会继续”。

3、事业有需要

我们党事业的发展,党的建设的进步和党的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都与党加强学习密不可分。“

*强调,全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我国发展起来后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识好、解决好各种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增强我们自己的本领。增强本领就要加强学习,既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增长解决问题的新本领。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骨干,只有做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才能养成志存高远、厚德载物的大气,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才气,光明磊落、刚正不阿的正气,敢想敢做、开拓进取的锐气,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的雅气;才能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4、自己有责任

大而言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战争年代,我们有责任奔驰沙场,英勇杀敌。今天,我们要苦练内功,争做贡献,这是尽匹夫之责。

一是国际国内形势极其复杂,瞬息万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解决上述问题并做好相关工作需要我们不断的坚持学习、探索。

二是光明的发展前景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实施保障,在制定政策和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促进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三是在建设过程中,不断的总结学习,务必坚持,贯穿始终,才能积累经验,为*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知识储备。

小而言之,努力学习,应对挑战,在知识日新月异,信息瞬息万变的激烈竞争中,使自己始终立于不败之地,这是自己的责任。

(二)全面了解读书学习的主要内容

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对于我们学习的内容做出了明确指示。

1、学党章

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2、学党规

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概括为:政治、财经、组织、人事、宣传、群众、外事、保密等八项纪律。

(1)政治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同*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党的纪律的最重要的方面。

*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月13日)中说:“在一些干部中,乱评乱议、口无遮拦现象比较突出。如果造谣生事那是违反党纪甚至违反国法,但这些人就是在那儿调侃,传播小道消息,东家长西家短乱发议论,热衷于转发网上不良信息,甚至一些所谓“铁杆朋友”聚在一起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有的人热衷于打探消息,四处寻问,八方打听,不该问的偏要问,不该知道的特想知道,捉到一些所谓内幕消息就到处私下传播。对中央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有的高级干部就在背后说查人家干什么,做了那么多工作,就这一点小事就要抓住不放,显得忿忿不平的。情况是这样吗?看看那些人写的忏悔录,哪个人是冤枉的?虽然这只是不负责任地传播消息、发表议论,也不是在正式场合说的,但其腐蚀性、涣散性也是非常严重的。”

(2)组织纪律。是指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关于组织纪律,《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有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不报告。不是说非要家里出了命案才需要报告。有的同志有重病不报,对所有人都隐瞒了,最后病危了组织还不知道,场面上的工作都干不了了,但就是不说,最后命都给耽误没了。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也不报告,在国外定居的按规定要报告,但他们也不是正式定居,就觉得可以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向组织报告,离婚、结婚多少年了,组织都不知道。有的弄了很多证件,护照好几本,还有假身份证。这些事情不要报告吗?懂规矩就应该报告,隐情不报的,一是不懂规矩,二是这里面怕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3)财经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4)群众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同人民群众关系方面的行动准则,即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群众利益,决不允许侵犯群众利益。

(5)保密纪律。是指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做合格党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底线。

*说:“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一共一百七十八条,其中七十多条同刑法等国家法律重复。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重点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