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1-05-27 07:25:07华夏高考网

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雁过拔毛”式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探索开展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巡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这是华夏诗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2017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17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

按照省、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根据《湖南省民政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民党发[201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按照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立足民政工作职责,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问题的清理排查,对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进行界定把关,督促指导涉及民政公共服务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社区)、乡镇及局股室站所,涉及民政公共服务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福利事务、老区建设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村(社区)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贿选、派性干扰选举,民主协商机制不健全,村(居)民参与渠道不畅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作用不够,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3、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全县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成立新田县民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一)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开展在民政项目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清理排查;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保障等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村(居)民公开;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治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二)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美兰同志兼办公室第一主任,由肖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卫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三)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政工法制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拟制;协调组织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调研抽查;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黄美兰,责任人:肖从波。

2、优抚安置股:负责结合实际开展优抚工作专项整治;涉及抚恤优待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杨信庭,责任人:杨如奇。

3、救灾救济股:负责结合实际开展救灾救济工作专项整治;涉及救灾减灾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周祖顺,责任人:周小平。

4、计财股:负责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涉及民政专项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相关政策界定、把关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民政资金项目违纪违法行为;协调整合、规范民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建设;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周祖顺,责任人:李普军。

5、基政股:负责结合实际开展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专项整治;涉及村(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村(居)民公开;提出制定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黄美兰,责任人:胡潼日。

6、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结合实际开展社会事务和福利工作专项整治;涉及社会福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唐红专,责任人:宋成生。

7、县社会救助管理局:负责结合实际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整治;涉及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何中波,责任人:彭明军。

8、县慈善办:负责结合实际开展慈善工作专项整治;涉及慈善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周艾林,责任人:杨波。

9、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负责结合实际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专项整治;涉及流浪救助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周艾林,责任人:罗辉。

10、县婚姻登记处:负责结合实际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专项整治;涉及婚姻登记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唐红专,责任人:郑慧。

11、县殡仪馆:负责结合实际开展殡葬事务工作专项整治;涉及殡葬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领导:杨信庭,责任人:范杰。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上旬前)

1、制定方案。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办公室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2、宣传启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4月中旬-8月底,省委巡视组4月中旬-5月10日巡视期间为第一阶段)

按照“纪检协调、业务归口、分级清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坚持问题向导,县乡村三级开展民政项目资金大清理、指导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做好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于5月8日前,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对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到局专项整治办。

(三)督查问责(4月中旬-8月底,省委巡视组4月中旬-5月10日巡视期间为第一阶段)

1、重点督办。局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业务种类,分期分批交办、督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局专项整治办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局党组、纪检组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股室进行严肃问责。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建章立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按照各级工作职能职责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股室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局专项整治办。局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县专项整治办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股室(直属单位)、乡镇民政办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和人员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制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三)确保整治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上报县纪委等措施,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根据《邵阳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邵市办字〔2016〕33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湘国土资发〔2016〕21号),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上下联动、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转变行业作风,提升部门形象,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基层国土资源所和各级直属单位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在办理行政审批、执法监察等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2.在征地拆迁补偿、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环境治理及其他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3.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