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汇总】

2021-06-24 03:28:35华夏高考网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创新扶贫机制,瞄准扶贫对象,整合相关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扶精准,重点扶、扶重点,整体扶、扶整体,长远扶、扶长远”的工作方针,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镇计划帮助386名贫困对象脱贫致富,;2017年末,贫困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026元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扶贫到人。瞄准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对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居民,开展精准帮扶。2017年,在进一步摸清底子(全镇扶贫规模数)的基础上,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扶贫到人,对386名以上扶贫对象给予帮扶。

(二)精准扶贫到户。2017年对121户以上扶贫户实施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了解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仔细甄别,因户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做到“一人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个帮扶项目、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帮扶责任人”。对有生产能力、有发展意愿的扶贫户,集中力量帮助他们在住上安全房、喝上卫生水的同时,实现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

(三)精准扶贫到村。全镇贫困村共1个(群玉村),从2017年起,对1个贫困村整村推进精准扶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水、电、路、房、产业、文、教、卫、游、信息”等十项重点工作。在产业发展上,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二、三产业则发展二、三产业。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能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要倾斜到位,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贫困人口全覆盖。在教育发展上,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安排专项资金,资助特困户子女义务教育、“两后生”培训、大学毕业。在环境整治上,打造整洁、美丽、宜居乡村。

(四)精准扶贫管理。全面提高扶贫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全方位、全过程监测扶贫对象、监管扶贫项目,建立健全扶贫信息网络和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以上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区级财政报账。统筹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行业部门资金,管理渠道不变。三是抓好扶贫项目管理。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在征求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制定扶贫项目规划和分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责任人,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四是加强扶贫工作队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目标明确,责任到部门、到帮扶人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精准扶贫的领导。乡镇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抓扶贫开发就是抓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识,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责任制,制定扶贫规划,采取过硬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精准扶贫理念,切忌“空喊口号”。要立足本职,转变作风,协调配合,形成精准扶贫强大合力。

(二)加大对精准扶贫的投入。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确保效益”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增加产业扶贫的信贷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鼓励社会各界与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开展“手拉手”、“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对“一对一”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着力引导扶贫对象树立“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意识,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四)加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2017年起,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责。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二

为创新扶贫机制,瞄准扶贫对象,整合相关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扶精准,重点扶、扶重点,整体扶、扶整体,长远扶、扶长远”的工作方针,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工作目标

,全区统筹各级扶贫开发总投入达100万元 ,帮助600名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减贫率达16.5%以上;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00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00元,增长率达16%;完成22户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扶贫到人。瞄准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录入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居民,开展精准帮扶。,在进一步摸清底子(全区扶贫规模数3371人)的基础上,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扶贫到人,对1000名以上扶贫对象给予帮扶。

(二)精准扶贫到户。对400户以上扶贫户实施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了解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仔细甄别,因户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做到“一人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个帮扶项目、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帮扶责任人”。对有生产能力、有发展意愿的扶贫户,集中力量帮助他们在住上安全房、喝上卫生水的同时,实现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

(三)精准扶贫到村。全区新一轮贫困村共2个,从起,对2个贫困村整村推进精准扶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水、电、路、房、产业、文、教、卫、游、信息”等十项重点工作。在产业发展上,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二、三产业则发展二、三产业。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能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要倾斜到位,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贫困人口全覆盖。在教育发展上,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安排专项资金,资助特困户子女义务教育、“两后生”培训、大学毕业。在环境整治上,打造整洁、美丽、宜居乡村。从起,对2个贫困村,由省市区乡四级联动,分别派出扶贫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全覆盖。,实现每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整合投入20万元以上。

(四)精准扶贫管理。全面提高扶贫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全方位、全过程监测扶贫对象、监管扶贫项目,建立健全扶贫信息网络和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以上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区级财政报账。统筹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行业部门资金,管理渠道不变。三是抓好扶贫项目管理。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在征求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制定扶贫项目规划和分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责任人,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四是加强扶贫工作队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目标明确,责任到部门、到帮扶人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市直扶贫工作队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共同管理、考核,区扶贫工作队由区委组织部、区农办(扶贫办)进行管理。对扶贫业绩突出的帮扶干部予以表彰或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精准扶贫的领导。各乡镇和区直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抓扶贫开发就是抓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识,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责任制,制定扶贫规划,采取过硬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精准扶贫理念,切忌“空喊口号”。各单位要立足本职,转变作风,协调配合,形成精准扶贫强大合力。

(二)加大对精准扶贫的投入。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确保效益”的原则,整合各单位、各行业资金100万元,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启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其中省级扶贫村每个10万元计20万元,其他24个区级领导联系扶贫点每个2万元计48万元;各乡镇要将专项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区直包村单位每年从节约的“三公”经费中给予联系扶贫点对口帮扶。积极争取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增加产业扶贫的信贷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鼓励社会各界与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开展“手拉手”、“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开展驻村帮扶全覆盖。按照“领导联村、单位包村、干部驻村”的要求,从区直单位派出 2个工作队,乡镇派出2个工作队,对2个贫困村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其中4名区级领导联点帮扶 2个贫困村,区直扶贫工作队由区委组织部从区直单位抽调中青年干部或后备干部组成,队长由副科实职干部或优秀后备干部担任,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联点的区级领导、区直包村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帮扶贫困村现场调研2次以上。驻村扶贫工作队三年一轮,三年内未脱贫的,原工作队继续帮扶。驻村扶贫工作队重点是围绕*强调的扶贫“三件实事”来做,围绕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的“十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扶贫各项工作。

(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对“一对一”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着力引导扶贫对象树立“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意识,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五)加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起,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责。主要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扶贫预算投入、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扶贫职责落实情况等。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三

为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强化政府统筹协调能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管理机制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11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全市 “十三五”总体发展规划为依据,全面整合各部门、各渠道的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用于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领域,优先保障民生,助力精准扶贫,逐步形成财政专项资金归并合理、投向科学、重点突出、使用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