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汇报

2021-07-02 03:47:55华夏高考网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汇报一

5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践行以人为本和共享理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结合我市实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只要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安排年休假。要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提早做好休假安排。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考勤、事假、病假和岗位工作A、B角制度,处理好工作和休假的关系,保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各县市区可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落实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特殊工作任务,不能在本年度休假的,单位可以在下年度的第一季度安排。工作人员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年休假的,原则上不超过二段。因工作需要,确不能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总数的5%以内。对不安排休假的干部职工按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批,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对经过批准的未休假工作人员,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汇总上报。各级人社部门依法负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并通过媒体和社会进行监督,并适时通报检查结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汇报二

兰州官方日前发布新规,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此举意味着,带薪休假趋于“强制性”。

这项发布三月余的规定适用范围是,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此外,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兰州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处长王俊义6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该市出台的带薪休假实施办法,是对劳动者应享受权利的法律保障格局的完善、细化。

“今后,兰州市政府将把带薪休假情况,作为年终对各部门单位考核的参考,并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带薪休假落到实处。”王俊义说,这样有助于提高员工维护自身休假权益的认识,防止政策“走过场”。

兰州公务员马棋说,强制推行带薪休假,体现了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非常支持。

特警冯?则认为,政策是好的,但是对于他们这种工作比较繁忙的单位来说,休假名额少,落实起来的确存在困难。

王俊义解释,带薪休假涉及到单位工作调整安排等各方面问题。对于人员相对紧张、工作量大的单位来说,落实起来会稍有欠缺,但这样的规定倒逼单位在安排工作、人性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从长远看反而能提升整个单位的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幸福指数。

“没有强制规定时,带薪休假长期处于可休可不休的选择状态。”王俊义说,强制推行是建立在员工自主申请、单位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比较人性化。

兰州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焦若水认为,在当下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兰州强制推行带薪休假体现了政府落实法治的决心,值得借鉴。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法治手段,而非行政命令。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汇报三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15日发布“当前常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享受过带薪休假的职工比例为4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享受比例最高,达51.2%。

企业职工享受比例达42.4%。其中,三资企业职工的享受比例最高,达到100%,其次是国有集体企业,享受比例75%,私营企业职工仅为32%。

调查发现,在没有享受带薪休假的职工中,57.4%的人表示单位没有主动安排,20.4%的人选择工作压力大,11.1%的人因为单位竞争激烈主动放弃,另有11.1%的人因为假期只有基本工资就放弃休假。

调查同时显示,如果职工放弃带薪休假,所在单位能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占33%,承诺未来安排休假的占4%,选择其他的占18%,明确没有补偿的占45%。

事实上,部分企业经过改制、减人增效等改革措施后,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安排休假,就影响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例如医院或者技术岗位,由于岗位人员不足,没有富余人员,无法相互替代,只能放弃休假。

我市职工对“夏季实行弹性作息(一周休息2.5天)”持欢迎态度。如果实行,被调查的大部分人会决定利用弹性作息时间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 选择外出旅游的占58%,选择在本地健身、娱乐、购物的占29%,选择在家休息的占26%,选择在家带孩子、做家务的占22%,选择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 的占21%。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汇报四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享受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强调要“落实带薪休假”。近日,湖南、甘肃和黑龙江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实施细则,切实推行带薪休假制度。但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多地的带薪休假制度却依然是一纸空文,镜花水月。

杨亮:人的工作状态是有极限的,假如总是处于紧张的工作状态,身心难以获得及时的放松和休息,既影响健康,又有损工作效率。相反,如果能充分保障员工休假权利,既能让其工作起来更加精神焕发,对企业与单位的忠诚度也会得到进一步加强。实行带薪休假是对一个人精神状态的放松,既能提高个人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也能增强单位的团结奋进意识,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希望带薪休假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不要成为“纸上福利”。

朱海滔: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助于带动各行各业遵守国家有关带薪年休假的规定,起到带动和示范的作用,这将有助于整个社会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同时,这种带头更应体现在依法监督检查与加强对不执行者的法律责任的追究上,这样才能最终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带薪休假氛围,才能使这一福利制度转化为现实福利,进而有利于改善民生、刺激消费、引导亲情社会的回归。

白小白:在当前我国休假制度已相对完备的情况下,要促进员工“休假权”的进一步落实,除了改变陈旧的思想观念外,必须形成合力打出组合拳。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单位拒不落实年休假制的行为,依法问责。作为职工“娘家人”的工会,应改变“橡皮图章”功能,摆脱“不愿、不敢为职工维权”的局面,真正成为员工的代理人,让“带薪休假”民生政策更好地得以落实。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汇报五

为切实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实际,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规范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聊政办字【2015】8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市政府同意,《通知》就规范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做了相关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

《通知》中提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年休假待遇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而山东省也出台相关通知规定,就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组织实施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

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以人为本、维护职工权益、顺应群众期盼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休假,以实际行动带动和支持休假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从思想和行动上加以引导,鼓励干部职工妥善处理工休关系,依法享受休假权益。

建立年休假和配套调休制度

《通知》中提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情况,每年底制定下一年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方案,建立年休假计划台账,填写《聊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台账)备案表》,经部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公示执行,并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各部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将年休假台账存档备查。

配套建立调休制度,保障职工休假权益。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处理工休关系,在合理制定年休假计划的同时,配套建立调休制度,切实保障职工休假权益。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的人员,应当说明原因,经本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在台账上标注后安排调休,调休一般安排在本年度内,特殊情况可以跨年度安排。跨年度调休需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调休情况要及时在本部门(单位)公示,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每年初,对上一年度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单位中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的,可一并纳入本年度计划安排调休,保证全员享有休假机会。

有些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通知》中指出,为切实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严肃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定期统计本单位人员的请销假情况,对于当年请病事假等时间较长超过有关规定的(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的同时,要确保各部门(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保障部门(单位)间和部门(单位)内部工作的协调有序进行,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报告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计划休假前,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休假安排和休假去向等情况,并做好所负责工作的交接和安排,同时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休假结束后,向有关领导报告销假。其中,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休假要向市委或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其他负责人休假要向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特殊情况向市委或市政府的分管领导报告;部门(单位)内部要逐级建立休假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休假报告制度。

年休假执行情况列入单位考核

另外,为了掌握各部门(单位)带薪年休假当年执行情况,统筹做好下一年度工休安排,《通知》提到要建立带薪年休假年度统计制度。每年底,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统计本部门(单位)年休假情况,填写《聊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相关数据统计表》,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本地落实年休假制度情况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而为了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通知》中规定,市及各县(市、区)要把所属部门(单位)依法安排和执行年休假工作情况列入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廉洁自律,不得使用公车外出旅游,不得要求下属单位安排食宿,也不得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依法依纪处理。各级人社、财政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定期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或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