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最新

2022-03-09 08:51:07华夏高考网

本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是指历史上有重大政治问题或被判刑,而现在已去世的亲属、亲友中被停职、隔离审查、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未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如海外关系)的问题,等等。下面就来和华夏诗文网小编一起看看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吧。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入党审批过程,是党员本人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党员的永久性档案材料。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对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笔填写。

(3)填写时均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字迹工整清楚。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应向党组织交代或者说明的有些情况,没有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5)“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6)“民族”填写全称。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8)“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 x学历”。

(9)“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10)“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11)“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12)“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3)“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6)“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二

申请人应根据要求逐次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满或伪造。《入党志愿书》中主要项目的简要填写说明:

1.单位、职务或职业:职务是指入党申请人现在工作学习的单位和实际担任的职务。有多种职务的,按主要职务填写;有领导职务的,按实际领导职务填写。没有职务的填写个人职业。

2.入党志愿:主要包括对入党的态度(并写出“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目的;自己的优缺点;自己入党的决心。填写时,注意不要脱离个人的思想实际,单纯照抄党章、申请书或其他有关材料。

3.本人经历:一般从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则填写主要的。 “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起工作过的同志,不能填本人的亲属。

4.“家庭主要成员”填写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和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一般填写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亲属。

5.需要对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不宜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关系密切的亲友被停职审查、拘留或被判刑等;现在尚未作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情况;有过何种宗教信仰等。

6.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要认真负责地填写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要在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概括地写出被介绍人的优点和缺点,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最后签名或盖章。

7.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决议,是集中全体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意见而形成的,必须认真进行填写,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说明申请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包括优缺点);二是记载支部大会到会和票决的情况。最后,写明通过决议的日期(年、月、日),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8.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基层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组织员或其他指定的人员)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9.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总支部对支部大会决议要认真审议,签署意见、书记签名盖章、总支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不设总支的二单位此栏空白,直接填写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10.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建制的二级单位由本单位填写,党总支、直支建制的二级单位由校党委填写。

11.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