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通知【优秀篇】
2021-07-07 07:28:39华夏高考网2017年防汛工作通知一:
各村(社区)委员会,各责任单位:
为做好今年防汛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绵游汛指〔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防汛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的防汛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防汛工作严格实行属地管辖。按照《防洪法》、《国家防总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要求,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汛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按照川防指《关于加强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的意见》(川防指汛发〔2014〕4号)要求,建立和完善以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单位,以行政村、城镇社区防汛抗旱工作组为单位,以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责任区为网格的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实现镇、村、社上下联动、共同防灾。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建立防汛抗旱工作组,村、社区主任为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提早排除辖区内防汛隐患,分解防汛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的防汛责任机制,积极制定防汛预警、抢险、避险、救助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设置专门的防汛值班室、值班电话,落实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进行专人管理,建立防汛台账,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非值班人员代班,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脱岗。要做好防汛物质保障和后勤保障工作,保持通讯与交通等工具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对汛情及重要气象消息等情况及时上传下达、记录和逐级上报工作。报汛时间为每天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重要情况实时报告(区防洪办电话:8023678)。
二、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好汛前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绵游汛指〔2017〕1号文件精神,今年全镇防汛工作重点是:确保镇域内江河、天星堰渠道、水库、地质灾害点、场镇及其它重要设施防汛安全;确保全镇人民生活、生产饮用水安全。
在入汛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内防汛重点河段、采砂场、水电工程、防洪工程、幸福水库、武引沟渠,天林村塔儿梁、申家坡、翠屏自建小区等地方防汛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等地方进行认真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的要及早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排除,对重点安全隐患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守护。
三、加强河道管理,清除行洪障碍
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坚决禁止在河道内违规开采,及乱搭乱建、乱倒行为。游仙区境内未规划采砂点,一切河道采砂均属非法。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影响河道行洪的各类临时设施等,各建设单位要在5月1日汛期前彻底清除。
四、认真编制防汛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各级防汛指挥办公室要求,各村、单位要编制一套实用性强和操作性强的防汛(抗旱)预案。要将预案转化为简洁、易懂的明白卡,载明预警信号、撤离避险路线、避险安置地点等内容,并上报镇上相关值班人员名及抢险队员名单和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等以备案。
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抗旱工作。旱情发生时,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做好抗旱夺丰收工作。同时镇上成立抗旱领导小组(与镇防汛领导小组同一套班子)。
全镇防汛抢险队伍在镇武装部统一指挥下,由全镇基干民兵和青年志愿者组成。
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防汛工作通知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指,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防指,河道防指,城镇防指,县经信企业防指,县属水管单位: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责任重大。为扎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防指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年我县防汛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全县抗灾防灾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由于局地突发强降雨、超强台风、区域性严重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给防汛保安全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上,陈雷部长指出“2017年我国气候形势复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和干旱可能重发,登陆和影响我国的台风可能偏多偏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各级防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水患意识,继续按照防御最大洪水的要求,紧紧围绕确保发生标准内洪水河道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镇不受淹、内涝少受灾,遇超标准洪水,按防洪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救灾,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从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等方面,落实好各项防汛备汛措施,确保防汛安全。
二、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办)要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细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领导防汛分工,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奖罚分明的防汛督察体制。对每一处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专职看护人员都要逐一明确到位,确保汛期在岗,联系畅通。山洪灾害易发乡镇要着力抓好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的落实,对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分解落实,定片、定人、定责监管,汛前完成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到村,预警信息到户”的防御工作体系。各级防指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加强检查和督导。各乡镇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分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各水管单位防汛抗旱组成人员名单,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电话、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大中型河道等重点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名单,于3月10日前报县防办,由县防办汇总后,在新闻媒体公示。
三、深入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
各级防指要及早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水库、河道以及在建工程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要把水库、中小河流、在建工程、山洪灾害隐患点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是险工险段、建筑物与堤防结合的隐患部位、雨水情监测和预警设施、群众安全转移方案的检查。防汛检查要深入实地仔细查勘,排查隐患,不留任何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并登记造册、备案,就地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对阻碍河道行洪的各类违章设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依法责令限期清除。防汛检查中,检查人员要认真填报工程防汛检查表,有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签字后于3月30日前报县防办备案。县防指将从4月份开始对乡镇及有关单位汛前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认真做好各类防汛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各乡镇和县城镇、河道防汛指挥部要抓紧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和工程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或备案。一是继续做好各类防洪工程的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各级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工程运用的实际,结合雨洪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修订完善水库洪水调度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河道防洪预案、城镇防洪预案以及各行业、单位的防汛预案,做好应对突发险情灾情以及极端天气灾害的各项准备。要强化预报预警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中小型水库、河道预警预报设施,特别是水库下游及河道两岸受威胁的重点城镇、工矿企业,要完善防洪自保工程,增设预警监测站点,形成各级防汛机构与工矿企业之间上下联动的防汛综合预警机制。对水库泄洪、河道开闸,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有关方面做好准备,及早进行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特别是村级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基层,尤其是加强村级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是提高处置突发极端天气事件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三是有山洪防御任务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加强山洪防御预案的编修工作,扎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五、落实好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应急工程和水源工程等在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和人员安全。要督促涉水工程的项目法人充分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在建工程扫尾。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要制定并细化度汛方案,明确防汛责任人,落实各项度汛措施;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存在病险或正在施工的水库,要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避免垮坝失事。要认真执行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防汛关键时期加派人手、加密频次,特别是险工险段和重要部位要落实好专人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制度。要抓紧对河道行洪通道、水库泄洪通道等进行排查,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六、加强各类水文测报设备的管养维护
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现有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监测维护。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在案,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要将监测预警系统作为汛前检查重要内容,安排专人负责监测站的管护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监测站设施损坏和丢失。要切实加强信息系统运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各系统设备运行正常。要制定雨水情信息监测、通信传输等系统的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汛期各项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七、增强防汛抗旱保障能力
各乡镇要积极推进基层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好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对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任务和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和《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筹集防汛抗旱物资,加强防汛物资仓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物资社会号料机制,按照“定人、定点、定责”的要求储备到位,抓好号料品种、存放地点、联系人、运送车辆四落实,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台账建设,满足抢险抗灾需要。要积极推进基层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对现有防汛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进行整合,人员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到遇险抢险、遇涝排涝、遇旱抗旱,更加高效地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的作用;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演练,提高队伍实战水平和应急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把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抓实抓好,确保我县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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