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

2021-06-29 16:35:57华夏高考网

  2015学生安全责任书(一)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

  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有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班主任: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二0xx 年 月 日

  2015学生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关山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异体质,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墙、翻窗、翻门、攀登各类护栏,追逐嘻闹、骑在楼梯栏杆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上下楼必须轻脚漫步靠右行。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切实按交通规则去做,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学生不得骑摩托车、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不到门口摊点买饭。

  7.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或学校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11.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3.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公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到校外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离校的由家长亲自接送,并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长同意学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15. 熄灯后住校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烛,不得从窗口向外泼水、扔杂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随父母租住房屋的),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7.同学之间发生纠纷时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胁、恫吓进行解决。

  18.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的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9.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它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0.学生贵重物品、钱财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师代管,离开教室、宿舍关好门窗。

  违犯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学生安全责任书》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学校(盖章):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xx中学

  二?xx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