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1-09-22 01:39:18华夏高考网

【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

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2】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向全党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员令,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治全党、全党治,落实责任要“一个不能少”。

发挥好各级组织的主体作用。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统一领导,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直接主抓,就是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直接过问、敢于亮剑,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就是要把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重要作用,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促进干部知止存畏、规范用权。基层支部(总支)是党的执政根基,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规范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让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并落实到每一个支部,不断提高党的执政力、执行力。

注重“全面”,突出“从严”,强化“治理”,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奋力推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下面是华夏诗文网www.huaxiashiwen.com小编整理的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

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2】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向全党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员令,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治全党、全党治,落实责任要“一个不能少”。

发挥好各级组织的主体作用。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统一领导,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直接主抓,就是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直接过问、敢于亮剑,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就是要把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重要作用,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促进干部知止存畏、规范用权。基层支部(总支)是党的执政根基,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规范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让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并落实到每一个支部,不断提高党的执政力、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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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决不能也不允许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乐于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将责任扛起来,扑下身子、沉下心气,带头学习,带头整改,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努力在“四讲四有”上当好表率、作出示范,成为普通党员学习上的榜样、干事创业上的“主心骨”、生活上的标杆。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做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也不允许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和小圈子。要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带头践行*,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发挥好党员群众的参与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实现党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动力源,也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神经末梢。只有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健康起来、行动起来,党的执政根基才能牢固起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才能不断推向前进。广大共产党员要自觉将自己融入到管党治党这一政治责任中,全面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进来,破除“等要靠”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良心态。要增强主动学习意识,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自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别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不断拧紧思想“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持纪严于法,坚决挺纪在前,始终以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不越雷池,不触红线,不破纪破法;要增强干事创业意识,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机会,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热情,正确理解“急不得也慢不得”的辩证关系,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毫无疑问,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内的大事,但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发挥。要创造一切条件,让群众广泛参与、全面监督、科学评判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广大人民群众要相信党、支持党,听党话、跟党走,不当看客,不忘党恩,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共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个不能少。通过全党上下、全国上下的同心同向、合力共为,必将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使党更强大,人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