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征兵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2021-08-11 13:45:24华夏高考网

一、地方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执行的标准是参照商洛市民政局、财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冬季起应征入伍义务兵优待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商政民发(2015)157号]中规定,"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执行。《关于做好冬季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陕民办发(2015)75号]中规定,冬季前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柞水县农村人均纯收入4580元/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459元/年。按农村纯收入的1.2倍计算,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户平均5500元;按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459元/年计算,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户17500元;前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平均生活水平计算,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户平均4580元。每年"八一"前发放到新兵家长手中。农业户口的新兵退役后,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可免费参加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非农业户口新兵退役后,柞水县政府采取计划安置和自谋职业两种办法,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发放安置金。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代偿。

二、军队优待政策。目前,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晋升为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实行士兵退役金制度。义务兵退伍费约10000元。合计一名义务兵服役两年,部队约需开支2700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为每月2300元,中士为每月3000元,上士为每月3730元,四级军士长为每月4530元。

三、新《兵役法》优惠政策。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后享受五项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政法干警、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加分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并在就业时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入伍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学费和学费补偿政策。在校生入伍保留学籍,入伍后可以报考军校,退役后可以复学。④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上优先,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⑤大学生士兵退伍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四、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安置方式。士兵退役后,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四种方式给予安置: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下列四种对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士官服役满12年的;二是服现役期间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的;四是烈士子女的。下列四种对象作退休安置:一是年满55周岁的;二是服现役满30年的;三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④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由国家供养终身:一是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二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
入伍后立志献身国防事业的有志青年,根据部队需要可以选取士官,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6周岁的,以及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硕士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9岁的,入伍满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表现特别优秀,被评为优秀士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的,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推荐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经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五、柞水县应召入伍新兵服两年兵役期间可获得的费用。
1、本科以上学历义务兵:返还大学期间补偿代偿学费约24000元(根据本人交纳学费情况而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5000元(参照柞水县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7500元/年,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而定)+服役期间义务兵津贴约13200元(参照义务兵津贴标准)+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金约10000元。合计:82200元。(不包含服役期间在部队吃、穿等费用)。
2、大专学历义务兵:返还大学期间补偿代偿学费约18000元(根据本人交纳学费情况而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5000元(参照柞水县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7500元/年,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而定)+服役期间义务兵津贴约13200元(参照义务兵津贴标准)+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金约10000元。合计:76200元。(不包含服役期间在部队吃、穿等费用)。
3、非农业户口义务兵: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5000元(参照柞水县城镇义务兵家属优抚金17500元/年,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而定)+服役期间义务兵津贴约13200元(参照义务兵津贴标准)+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金约10000元。合计:58200元。(不包含服役期间在部队吃、穿等费用)。
4、农业户口义务兵: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1000元(参照柞水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优抚金5500元/年,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而定)+服役期间义务兵津贴约13200元(参照义务兵津贴标准)+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金约10000元。合计:34200元。(不包含服役期间在部队吃、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