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关于做好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1-08-08 15:53:13华夏高考网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今冬征兵命令和国防部、南京军区征兵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今冬女兵征集有关问题明确和重申如下:


  一、征集任务和标准条件


  今冬,全省女兵征集任务共415名,继续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


  (一)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四)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11月5日18时前,应征女青年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二)确定初选预征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


  网上报名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信息的五年制大专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作为后备对象择优纳入征集范围。


  (三)初审初检。初审初检工作由各设区市征兵办组织实施,提前5天通知到每名初选预征对象,11月15日前完成。11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和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政治初审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等,身体初检需检查除吸食毒品、艾滋病、梅毒检测、心理测试外的所有征兵体检项目,并填写《体格检查表》。初审初检不合格者及报名弄虚作假者取消应征资格。


  (四)综合素质考评。省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公安、监察、卫生等部分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素质考评组,采取查检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面貌、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和检验,具体办法按南京军区征兵办公室《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南征[2015]3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政治思想考评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征女青年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团队意识、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查。身体素质考评主要采取体能测试的办法进行,设立定跳远和仰卧起坐2项,并结合身高、视力等条件综合评定。


  (五)体格检查。与综合素质考评同步进行。由省征兵办公室、省卫生厅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女兵体检中心组,按照“封闭式”要求对应征女青年进行体格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


  (六)组织政审。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省站体检合格人员政治审查。


  (七)审定新兵。省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公安、监察、卫生等部门,召开定兵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条件符合的女青年进行集体审定,优先征集对象全部批准入伍,其余按综合素质评定分数高低,全省统一衡量,择优预定新兵,并确定一定比例的预备人员。


  (八)公开公示。省、市、县三级在征兵办公室外醒目位置,公示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时间不少于5天。对举报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入伍资格,从预备人员中按综合素质评定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九)手续办理。对确定批准入伍的女青年,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设区市征兵办公室协助做好新兵服装发放、档案整理、交接输送、优待安置等工作。


  三、优先征集


  (一)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军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对没有进入网上初选范围的,持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信直接参加应征。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入伍手续。预定新兵名单公示时,按其优先类别,在综合素质考评得分栏中注明“烈士子女、烈士的同胞姐妹或军队现役干部的子女”。各设区市征兵办公室在组织初检初审时查验女青年提交的相关证明,并报省征兵办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优先征集资格。


  (二)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相同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四个女子民兵一类哨所(老虎头哨所、黄华哨所、雷公山哨所、坎门哨所)和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应征女青年优先批准入伍。


  (三)其他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相同时,优先征集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高中应届毕业生,尔后依次按照高考相对分数、身体素质考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批准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