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考体育考试方案公布 总分值仍为60分

2021-10-09 02:43:59华夏高考网

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日前公布。

中考体育成绩的评定方法

凡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在我市市区及四县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由市区及四县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市区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21日。考试地点设在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城南校区)。

2017年芜湖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总分值为60分,其中统一考试分值50分,日常锻炼分值10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60分计入学生中考的升学录取总分。

日常体育锻炼成绩由学校依据学生三年来(初一、初二、初三学年)参加体育课堂教学、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定,总分10分。具体分值为体育课堂教学占4分,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占3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占3分。

因残疾和伤病原因符合体育课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给予记10分。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总分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单项满分为18分,选考项目单项满分为16分。

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办法

市教育局今年继续将统一组织的市区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与“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合并进行。

“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男、女生同为立定跳远、50米跑、中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三项;选考项目:男生须从篮球运球或原地双手投掷实心球或足球运球中选考一项;女生须从篮球运球或1分钟仰卧起坐或足球运球中选考一项。

体育特长生只进行一次测试,必考项目中的中长跑、立定跳远测试成绩同时适用于“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选考项目测试成绩只计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总分,不计入“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成绩总分。

凡初中阶段在省运会上获得单项和集体项目前六名及在省中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单项前六名或篮球、排球、足球集体项目前三名(必须为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

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组织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的学校,资格考试免试的考生还须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学校加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可报考该校体育特长生。

对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

凡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或因伤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凡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中长跑项目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必考项目免考。

因肢残(须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同意后,其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即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成绩按50分评定。

因伤、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详细病历和诊断证明)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同意后,其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即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70%,即35分评定。

对因体弱、伤病、心脏病或特异体质不宜参加中长跑的考生,可申请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单项免考,经审核批准同意后,其必考项目成绩按满分值的60%,即11分评定。

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详细注明免考原因。肢残学生须出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伤病学生须出示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市、县招生部门审批。

对成绩异议的申诉办法

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成绩均通过LED显示屏现场实时显示,并由考生本人刷IC卡当场读取(1000米、800米由引导员统一为考生刷卡读取)。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当场向裁判员老师或纪检人员提出,并填写体育考试成绩申诉表。仲裁组将根据考生申诉情况,通过调看该生考试录像等方式,公平、公正地及时处理考生申诉。仲裁结果由考生所在学校反馈给考生。

考生所在学校的分管校长或分管教务主任作为仲裁组成员,也全程参与对考生申诉的仲裁处理。考生一旦离开考场,事后对本人考试成绩提出的申诉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