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4年泉州中考体育缓考规定

2021-08-13 02:21:15华夏高考网

福建泉州中考体育缓考规定

福建泉州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都需参加泉州中考体育。

其中,借读生在借读的学校参加体育测试,往届生则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

另外,属泉州市户籍、在本省范围内借读的考生,可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学习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出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回原籍登记入册;属泉州市户籍、在省外借读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如果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后的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

另外,在考试过程中,如果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当地县(市)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后补考处理,其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后补考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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