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招生实行分级负责制

2021-12-20 00:57:25华夏高考网

南海网海口4月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符玲实习生潘春连)4月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悉,今年普通高中学校不再招收择校生,各市县(单位)、学校要结合当地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核定后向社会公布。

其中,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继续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本市县(单位)范围内招生。

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收本省户籍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不受此限制)。定点分配到市县(单位)的指标,只招收该市县(单位)户籍的考生。

各市县(单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是否招收学籍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地(含外省市户籍)的考生,由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报省教育厅中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本次中考各考试学科等级、原始分总分以及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在其达到规定要求后,比较原始分总分;若原始分总分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

招生录取工作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制。省教育厅负责各类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县(单位)学校的录取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