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招考网: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2021-08-13 03:13:37华夏高考网

南通招考网: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市直学校(单位):

为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南通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评价机制和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丰富课程质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优质创新发展。

二、报考要求

1.报考条件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均可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2.报考规程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办理确认手续。各初中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确认。

本市户籍的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原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可在其户籍地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外地往届生、社会考生在本市初中毕业的,可在原学籍学校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中考考生的体检、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学业科目考试必须在同一报名学校或报名点。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