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
2021-10-26 12:37:32华夏高考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创新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整体水平,加快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台州中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更好服务于我市从“台州制造”到“台州智造”的转型升级,更好服务“一都三城”建设,台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现将《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
台州市教育局
1月27日
附件:
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为依据,坚持生本理念,立足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办学基础实际,紧紧围绕增加教育选择性,以打造多样化的选择性课程体系为切入点,深入探索建设“模块化课程”的选择机制、“工学交替”的教学机制和“做中学”的学习机制,积极创新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整体水平,加快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台州中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更好服务于我市从“台州制造”到“台州智造”的转型升级,更好服务“一都三城”建设。
二、基本原则
强化选择性和意愿性。以学生的充分发展为教育之本,从学生发展意愿出发,尊重学生的可塑性变化,尊重学生的兴趣特长,尊重学生的多样化选择性需求与成长意愿,在教师有效引导的同时,赋予学生更多的课程选择、专业选择、学制选择的权利,实现学生充分发展与个性意愿的有机统一。
彰显专业性和实践性。将专业教育贯穿就业教育与升学教育始终,突出专业的实践性环节,在夯实职业教育专业性和实践性的基础上,分别开发开设满足直接就业需要的课程系统和满足继续升学需要的课程系统,彰显台州“职普融通”个性,建设既具有职业教育特点又能适当融合普通教育的多样化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增强实效性和针对性。摒弃一切阻碍课程改革的教育观、教学观、课程观、评价观,改革与学生的多样化发展不相适应的教学方案、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和管理模式,在课程改革实践中创新内容与形式,提高中职教育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课程改革、专业成长等方面的内涵发展,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与效益。
注重灵活性和多样性。坚持从县(市、区)教育实际出发、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从教学实际出发、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从实效性和针对性出发,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辅助作用,利用灵活多样的课程资源,采用如微课等一切能充分发挥课程资源优势和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开发积极性的多样化形式,不断改进专业课程教学,创新灵活多样的途径,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业教育教学形态。
坚持统筹性和整体性。各地、各校要做到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分步实施,正确处理好试点引导与整体推进的关系。上半年,三门县职业中专、临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先行试点,并选择有强烈改革意愿和职业教育办学整体水平较高的县(市、区)先行推开。下半年,全市8所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学校50%以上专业,其他学校至少选择1个专业试点推进。,力争在全市全面推行中职课程改革。
突出特色化和个性化。每个试点县(市、区)或试点学校做到课程改革有重点突破方向和试点特色,推进策略个性化,可操作性强,选择试点专业具有典型性,点面结合,便于下一步其他专业推进课程改革时批量操作和快速改进。每个试点县(市、区)或试点学校要坚持试点的自主创新和特色化办学原则,最终要形成课程改革特色或个性化试点经验,争取在全市或全省总结推广。
三、主要任务
(一)为学生创造多样化的选择机制
创造多样化的选择机制。经过一学期适应性学习后,围绕直接就业或继续升学,为学生创造不少于两次的选择机会,尤其要为学生提供专业方向或专业的选择机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逐步推进和实行“走班制”、“学分制”、“弹性学制”等现代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在有效发挥这些组织形式优势的情况下,为学生提供课程、专业和学制的选择机会。
加强多样化选择的指导与教育。成立学生成长导师工作委员会,全面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在了解学生成长意愿基础上,对学生加强学习选择的专业指导,学生在多样化选择下不再“迷航”。高度重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加强职业生涯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尤其是在专业学习过程中逐步发现和培育兴趣,明晰成长方向,树立发展目标。
(二)为学生优化选择性的课程体系
优化选择性课程体系。选择性课程体系由“核心课程模块”和“自选课程模块”组成。“核心课程模块”属于必修课程,“自选
课程模块”供学生自主选修,属于校本课程。“核心课程模块”由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组成,按1:1比例分年段设置。强化公共必修课程的“应用性”和“实效性”,加强德育和职业精神教育。改革专业课程,确保专业理论教学和核心技能培养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推进以“教学项目”为载体的“做中学”教学模式。“核心课程模块”教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时数的50%。“自选课程模块”分“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两种。“限定选修”旨在保证学生选定学习课程的相对系统性和丰富性,保证学生学习成长方向的一致性。原则上学校要按二选一的比例向学生提供“限定选修”的课程科目,课程之间应努力体现彼此一定的逻辑关联。“自由选修”课程可以涵盖较广泛的内容,包括通识课程、专题讲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自选课程模块”教学时数原则上不能低于总时数的50%。加大选择性课程的校本教材开发力度,打造成系列、有特色的校本教材体系,满足个性化选择要求。
适应高考改革新常态。选择性课程体系的构建,要紧密结合我省全面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实际,尤其是适应高职提前自主招生、“单考单招”、“三位一体”招生以及“3+2”、“五年统筹”等面向中职学生的招生方式和途径,加强学生职业精神与素养的培养,加强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选择性课程体系的构建必须突出中职教育的专业性、实践性特点,为学生就业、升学的多样化选择夯实专业基础,“核心课程模块”和“自选课程模块”中均应设置实训实习课程。原则上,为直接就业学生开设的实训实习教学时数不低于总时数的50%,为继续升学学生提供的实训实习教学时数不低于总时数的30%。
(三)为学生探索创新性的教学组织方式
创新“做中学”学习机制。在近年来中职课程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理念引领下的教学组织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加强适合中职学生学习特点的实践性教学,大胆尝试“做中学”、“学中做”等体现“理实一体”的教学方法,努力促进专业理论教学与专业技能实训的有机融合。积极引导、组织中职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有的放矢地开展“导生制”、“导学案”等学习方式的探索,构建诸如产学研一体化、小发明小创造活动、社会调研等实践平台,努力开发学生的潜能,不断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与自主能力。
探索多样化的“工学交替”教学机制。根据推广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的需要,探索“多学期制”,鼓励学校将学年按不同的教学功能分成若干个“交替式”的长短学期;鼓励学校组织高一新生到企业实地体验,感知专业;鼓励学校在高二年级安排实施“学徒见习”,加深专业体验。以提高教学的育人质量为标准,实现大班与小班有机组合,长课与短课有机组合,理论课与实践实训课有机组合。
(四)为学生打造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体系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打造多样化选修课程。按照有利于夯实学生职业素养,有利于提高学生知识水平,有利于优化学生专业技能,在开发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充分利用”:充分利用学校专业优势,充分利用合作企业技术力量,充分利用普通高中甚至高等学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网络课程资源。积极鼓励通过教师团队合作开发选修课程。学校应基于自身条件和学生需要,加强课程的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自行设计“自选课程模块”。
发挥信息化资源优势,开发网络化课程。充分考虑中职学生对社交化、媒体化、网络化资源关注度高的特点,开展全员性的微课程和华夏诗文网培训,发挥广大中职学校教师作用,设计开发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资源库和网络选修课程,力争底前组织开发数字化网络选修课程10门以上,建立全市性的选修课程资源库5个以上,建立县(市、区)级网络选修课程20门以上,建立县级选修课程资源库10个以上。
(五)为课程改革建立相适应的教学评价新体系
全面实施“学分制”管理。根据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修订《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实施办法》(台教职成[2008]173号),学分分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分过程学分和考核学分,并在严格甄别和把关的前提下,对学生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奖项转化的学分,要按照省、市规定折合成非课程学分给予奖励。
构建课程改革评价新体系。严格按照课程开发的原则和程序,为每一门选修课程制定课程标准,规定课程性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数以及实施建议,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课程评价体系,重视过程性评价,并实现与“学分制”的无缝对接。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的,对不同课程采用不同的质量评价方式,包括课程完成即给学分,课程完成经书面考试合格后给学分,课程完成通过相关的技能考核或产品制作合格后给学分,等等。
(六)为省市提供特色化课程改革试点经验
适应课程改革新常态,做好选择性教育这篇大文章,力争在课程选择、专业选择、学制选择等方面有台州的新鲜经验,既而形成有台州特色的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新模式,努力创造全省中职教育课程改革“台州模式”,为我市中职教育转型升级、全力打造中职等职业教育新名片创造条件。各试点县(市、区)和学校要加强课程改革试点研究,试点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个性化,并要及时提炼、宣传试点经验,为省市提供有台州地方特色的试点经验。
四、工作步骤
阶段 |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宣传发动 | 2014.12 - 2015.3 | 1.召开全市中职教育课程改革培训会 2.制定《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成立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市、区)、各中职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3.遴选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学校3所,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学校上报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4.举行全市中职教育课程改革启动仪式 5.在《台州日报》、《台州晚报》、“台州教育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我市中职课程改革消息 6.组织开展市、县、校三级教师培训 |
试点先行 | 2015.3 - 2016.1 | 1.2015年8月前制定县(市、区)中职教育课程改革考核办法 2.2015年下半年向省推荐试点县(市、区) 3.2015年9月,全市8所省发展改革示范校50%以上专业参加课程改革,全市所有公办职业学校必须至少有1个专业试点 4.开展全市中职教育课程改革中期督查 5.召开全市中职教育课程改革现场推进会 6.开展市对县教育科学和谐业绩考核(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指标体系) 7.修订《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实施办法》 8.继续开展市、县、校三级教师培训 |
全面推进 | 2016.1 - 2017.1 | 1.召开全市中职教育课程改革研讨会、总结会,在全市推广试点县(市、区)、试点学校的经验,继续深化课程改革工作 2.总结汇编试点学校研究成果,初步形成中职教育课程改革“台州模式” 3.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报道我市课程改革做法和经验 4.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全面实施课程改革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是事关人才培养的大事,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地、各校必须利用各种机会,向教育行政工作人员、教师、家长和社会宣传课程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将各地、各校中职课程改革宣传工作纳入考核指标,鼓励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重点宣传我市中职课程改革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
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加大培训力度。上半年,通过全市中职教育课程改革培训会和全市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会以及省级课程改革会议,加大培训力度。同时,积极开展“以校本培训为主,省、市、县培训为辅”的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学校在教师培训的主体作用,并在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支持下,对校长和骨干教师积极开展各类中职课程改革相关培训活动,有效支持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学校的课程改革推进工作。
建立定期通报交流机制,坚持正确改革方向。中职课程改革必须基于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必须坚持专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必须坚持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方向和“职普融通”的改革方向,坚决避免出现“普高化”办学倾向,避免出现片面应试教育,确保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坚持通过督查通报、会议交流、新闻报道等形式,定期通报各地、各校改革情况,交流典型经验和成果,及时对试点学校中“普高化”办学倾向等偏离课程改革方向进行纠偏。
(二)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试点顺畅
成立台州市和各县(市、区)中职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市中职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职教处、教研室、教科所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和教研员以及试点学校校长为成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中职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推进当地课程改革工作,积极调动并充分整合当地的学校资源、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并努力将教育资源增量部分有计划地向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试点学校倾斜。鼓励各县(市、区)中职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制定各种创新政策、激励措施,积极支持当地中职课程改革工作。
成立试点学校课程改革工作小组。校长是本校课程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立课程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课程开发规划、审批课程开发科目、评价课程试用成效、决定课程是否推广等事宜。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分认定及管理等事宜。设立学生成长导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选聘人选、组织评价导师绩效、开展生涯指导等工作。
(三)设立专项经费,建立考核制度
设立专项经费。设立中职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用于各县(市、区)、各试点学校开展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有计划地开展中职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的培训。鼓励各地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设立中职课程改革专项经费。
建立考核制度。从开始,各县(市、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工作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参照省厅研究制定。各县(市、区)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列入省市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绩效评价内容。研究建立全市中职学校课程改革专项评估办法,年中、年底对试点县(市、区)和试点中职学校进行课程改革年中、年度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
强化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课程改革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各试点学校要在省地市三级政策支持下,通过评优评奖、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式,积极探索提高教师参与课程设计与开发、专业建设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途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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